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公开时间:2026-04-28 公 开 人: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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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428日上午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新审判楼第一审判庭召开。

出席人员:法院审判人员、经核实的债权人、部分职工代表、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团队成员、审计人员等。

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听取并审议管理人作的《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及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情况汇报》。

2听取审计机构荆州市正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所作的《审计报告补充说明(摘要)》和代为宣读的评估报告补充说明。

3听取管理人宣读的《不动产测绘报告(摘要)》。

4听取并审议管理人作的《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报告》。

5审议并表决《关于提请表决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宣告破产清算的报告》。

6审议并表决《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7审议并表决《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8审议并表决《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9审议《关于建筑施工程债权享有优先权的议案》、《关于股东集资垫付公司事务费用债权享有优先权的议案》、《关于购房户债权享有优先权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清算的议案》:经表决,同意44票,不同意 5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89.7%;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76384056.6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表决通过该议案。债权人会议决定终止对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向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

2关于《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经表决,同意41票,不同意5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89.13%;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54979416.6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84%。表决通过该议案。

3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议案:经表决,同意34票,不同意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89.13%;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53450878.5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1.53%。表决通过该议案。方案明确了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以最终实际变现净值为准)及分配顺序。

4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议案:经表决,同意39票,不同意4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90.69%;同意票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80122466.3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6.91 %。表决通过该议案。

五、会议决议

根据上述审议和表决结果,本次债权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提请表决终止破产重整程序宣告破产清算的报告》,同意终止重整程序,并申请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

2批准管理人提交的《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3批准管理人提交的《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批准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

授权管理人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报告和方案所确定事项,在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依法推进终止破产重整转清算及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变价、分配等工作。

本决议经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荆州鼎居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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