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三)

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三)

公开时间:2026-02-03 公 开 人: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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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25年3月11日作出(2025)苏0583 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同日作出(2025)苏 0583 强清 5 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李春杰、刘德轩、张明立组成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为李春杰。

2025年3月14日清算组接管公司时,桑莱特公司共有员工45名,其中全日制员工38名,非全日制员工7名。截至2025年3月31日,清算组与38名员工(其中全日制员工31名,非全日制员工2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留任了7名全日制管理人员(含1名怀孕女职工),2名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2025年6月30日,清算组与8名员工(含6名全日制管理人员、2名非全日制工作人员)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仅留任1名怀孕女职工。

2025年12月7日,留任的怀孕女职工产假期满,清算组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将向全日制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在职年限及工资标准核算。

清算组查明确认,本次解除劳动合同的1名全日制员工享有职工债权 15,113.72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23日清算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对1名全日制员工的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并通过微信发送给全体股东对已查明的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职工债权表(三)》)。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职工债权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异议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异议人应以公司为被告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载明内容无异议。

清算组联系方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大道西88号苏信大厦A座508室,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德轩律师  电话:13506137869。

特此公示

江苏延长桑莱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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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莱特职工债权表(三)20260203.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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