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6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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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09月22日裁定受理对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26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申报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60号时代一号写字楼23层创智律所,联系人:杜刚律师,联系电话:13297993411/027-85785177)。具体申报资料详见附件《债权申报指引》。

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及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全部资料并配合管理人工作。相关义务人如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武汉鸿元鑫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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