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3 公 开 人: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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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机构的公告

20241113日,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1302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明大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一案,并于20241213日作出(2024)川13025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南明大管理人

为在破产程序中顺利开展对中南明大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拍卖辅助机构,并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南明大基本情况

中南明大成立于2009113日,住所地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二段433号青年城二区1号楼26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肖广瑜,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元,登记股东为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志艺,出资额分别为1800万元、1200元,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对房地产业、商业、工业、服务业的投资。

二、拟拍卖资产范围

本次拟拍卖资产包括中南明大名下住宅用房、商业及办公用房、车位、车辆、办公设备及应收帐款等资产,具体资产拍卖内容以管理人最终出具的材料为准。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拍卖辅助机构需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中南明大资产情况对现有资产进行辅助处置:

1.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对拟处置的资产进行整理核对,对资产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2.办理相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过户)等,使资产满足处置条件;

3.制定拟处置资产的网络拍卖公告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视频、照片、VR、成交文件等,上述资料完成并经管理人审定后在公开网拍平台发布;

4.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介、展示拟处置的资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标的物,张贴公告等

5.根据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指令、要求草拟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及风险揭示对标的物已知现有及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

6.为拟处置资产的变现提供线上、线下辅助服务。线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字和图片资料的输入、上传。线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专人专线接受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拍卖标的物推介,咨询人员的登记,引领客户查看标的,指导竞买人参与竞买;

7.协助管理人资料整理、录入公告、上传视频照片、组织签约、编写成交确认书、成交后的交接手续、价款结算等;

8.其他与财产变价、拍卖相关的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参选机构被选定为拍卖辅助机构后,应当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拍卖过程中如发生二拍、三拍情况,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直至拍卖成交

3.拍卖辅助机构应当为管理人提供有关资产拍卖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4.拍卖辅助机构应当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并及时告知管理人相关竞买人意向情况

5.拍卖辅助机构须及时发布拍卖公告、制作拍卖须知、组织拍卖组织合同签约、办理价款结算,及完成竞拍后的相关文书及手续办理等全部事项。

四、机构资格要求

1.机构系合法注册成立的、有合法拍卖资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且需入驻阿里或京东司法拍卖平台

2.参选机构需入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库;

3.参选机构及机构工作人员近三年来,未受到相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司法、行业监管机构)所给予的处分、处罚

4.参选机构中南明大及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参选时需在《参选拍卖辅助机构报名表》中就此向管理人作出承诺(附件一);

5.具有与开展辅助拍卖工作相关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及固定工作人员;

6.独立参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服务期限与质量

1.服务期限:自被正式确认为本案拍卖辅助机构起至管理人终止履行职务之日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

六、提交的材料

1.参选拍卖辅助机构报名表(附件一)(原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拍卖资质证书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查看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单位简介(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及人员配置等)(原件并加盖公章)相关破产辅拍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选机构入选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库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服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7.载明服务报价及收取方式的报价函报价需包含两部分,一是拍卖变卖成功后的服务费标准,二是未能成功拍卖变卖后以物抵债的服务费标准原件并加盖公章)。

七、选聘及报名方式

1.报名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32017时;

2.报名方式:参选机构应当在报名期限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参选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同时将参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电子文档命名方式:机构名称-中南明大拍卖辅助机构参选材料);采取邮寄方式提交参选材料的,应当于报名截止日前 送达 给管理人;

管理人联系方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北城街道滨江中路二段433号文华广场二区1111-4号;联系人:秦永芝,13550020920;管理人电子邮箱:125882202@qq.com

3.比选方式:管理人将从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中综合考虑报价、破产辅拍业绩、服务方案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得分最高的参选机构作为本案拍卖辅助机构,得分第二的参选机构作为本案备选拍卖辅助机构。如仅有一家机构参选且符合参选条件的,管理人直接确定其为本案拍卖辅助机构。比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并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备案。

八、费用支付

(一)破产财产成交后,由买受人向辅拍机构支付辅拍服务费,辅拍机构不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辅助拍卖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员及相关成本费用由各辅拍机构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一)管理人将根据综合评判结果拟定适合本案的拍卖辅助机构。拍卖辅助机构正式选定后由管理人与拍卖辅助机构签订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南明大管理人所有

本次选聘接受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监督。

 

特此公告

 

四川中南明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附件一:《参选拍卖辅助机构报名表》;

附件二:《选聘拍卖辅助机构评分细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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