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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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广州中级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广州天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申请,2025年6月24日作出(2025)粤01破申3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斌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3日作出(2025)粤01破228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斌俊公司管理人,负责对斌俊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斌俊公司由管理人接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定,债务人股东及有关人员指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下同有配合清算的义务,为了做好财产、印章营业执照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工作,保障管理人顺利执行清算职务,现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拟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营业执照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权利凭证;

2.债务人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电子承兑、银行账户印鉴、银行票据;

3.债务人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

5.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债务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债务人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债务人审计、评估资料;

7.债务人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债务人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8.债务人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书资料;

9.债务人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10.债务人的人事合同档案文件;

11.债务人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包括网银登录密码、U盾密码等);

12.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印章、证照和账簿、文书、正在履行的合同等资料。

二、请于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联系管理人,如您(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追究您(单位)的法律责任,如因您(单位)的原因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有关权利人将有权起诉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计珊珊,电话:020-83602063、83602065。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45号越秀城市广场北塔30楼

特此告知。


                     广州斌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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