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12 公 开 人: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239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破2号之一公告历城区人民法院根据孙福仁的申请于2022年4月14日裁定受理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5月5日指定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为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债权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10日)前向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七楼;邮政编码:250014:联系人郑可耀;联系电话:15552585053)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历城区人民法院定于首次债权人会议日期2022年6月14日下午14时通过互联网法庭(参加网络债权人会议人员,请提前自行下载“云唔”客户端,调试设备,输入6月9日前发送的庭审码参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济南品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件

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