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20 公 开 人: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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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2026)南乐慕龙破管字第2号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乐支行的申请,于2026年4月24日裁定受理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8日裁定由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理。南乐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9日作出(2026)豫0923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担任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止,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新东路与苏北路交叉口濮东企业大厦18层;联系人:马春楠;联系电话:13721773088)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 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文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等。

三、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在南乐县人民法院(南乐县南湖路 6 号)一号审判庭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址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南乐慕龙工艺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0日

   

附:1、债权申报须知

2、 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 债权申报登记表

4、 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5、 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 授权委托书

8、 送达回证

9、 管理人邮寄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新东路与苏北路交叉口濮东企业大厦18层

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

邮编:457000

联系人:马春楠

联系电话:13721773088

附件

2.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附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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