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浏览次数:12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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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家庄市中院”)已于2025年7月4日决定对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国源地产”)进行预重整〔案号:(2025)冀01破申48号〕,并于同日指定国源地产清算组担任国源地产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简称“临时管理人”)。

  现临时管理人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内容

  债权人应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4日期间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须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及债权申报须知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一)现场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供申报材料原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签字捺印或盖章);

 (二)邮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材料原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签字捺印或盖章);

 (三)电子邮件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发送申报材料签字盖章版原件的扫描件。

   三、申报地址

  现场申报地址(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2号润石大厦3楼359室。

  收件人: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77 3601 2855;177 3601 5877

  电子邮箱:17736015877@163.com

   四、特别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石家庄市中院决定对国源地产进行预重整,是否裁定受理国源地产重整(清算)将由石家庄市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石家庄市中院裁定受理国源地产重整(清算),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国源地产预重整期间内已经申报债权的,相关债权在正式破产程序中无需重新申报。

  国源地产预重整期间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及方式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债权申报须知》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债权申报表》

  4.《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及《债权人接收资金账户信息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

  

 

             河北国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3《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1.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5.《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4.《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及《债权人接收资金账户信息确认书》.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