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林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四川富林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7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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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617日决定对四川富林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林公司”)进行预重整,并经摇号程序指定四川中创天屿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四川富林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811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龙大道666号第1-1915;联系人:游欣、向俊佳,联系电话:158825774021878301500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公告

 

四川富林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四川中创天屿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代章)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富林】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富林】预重整决定书.pdf 下载
【富林】债权申报模板.docx 下载
【富林】公告.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