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通知书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18-08-16 公 开 人: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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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718日作出(2018)01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理。福清市人民法院于2018814日作出(2018)01814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诚丰家具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破产债权登记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于20189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

2、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

联系人:杨美娟18859133287、梁晓南13850141710、江燕苹15060411345;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仓山万达广场SOHOC3#19楼;接受申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债权申报方式

可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进行申报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管理人核对。亦可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网络申报的地址为: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4、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等)的,计算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诚丰家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2018718)止。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929日上午9时(签到时间为8时)在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101号福清创元千禧大酒店三楼召开,你方依法申报债权后有权利参加。

特此通知。

      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A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书.docx 下载
A2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A5特别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docx 下载
A7债权人权利告知书.doc 下载
A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 下载
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申报债权操作指引.docx 下载
A4债权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受偿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A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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