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申报债权公告

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申报债权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07 公 开 人: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41次
  • 打印

申报债权公告

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方兵的申请,于2025年9月23日作出(2025)新01破申24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铭城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0月31日作出(2025)新01破20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作为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管理人。

依照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新01破201号公告,新联铭城公司各债权人应于2025年12月3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16时00分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39号法庭召开等事宜。

管理人现提供债权申报指引以及范本资料,以供各债权人参考使用。请于上述申报截止日之前,根据本债权申报指引、债权申报文件的指引与要求,妥善准备相关证据与填写内容,制作债权申报资料。贵方可选择通过邮寄、现场提交等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并请按时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33号城建大厦18楼,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海刚、刘新宇,联系方式:18690135215、18160210880。

 

备注:企业债权人可下载1号范文、个人债权人可下载2号范文。

 

 

新疆新联铭城美旅游客运集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号机构债权人债权申报范本

2号自然人债权人债权申报范本

附件

新联铭城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1号-机构债权人债权申报文书范本.docx 下载
2号-自然人债权人债权申报文书范本.docx 下载
1申报债权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