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等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等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4-12 公 开 人: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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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等司法鉴定机构的

 告

 

2021年3月3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川0727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武支行对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武矿业公司”)破产清算申请。3月8日该院指定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平武矿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本案破产清算工作。

2022年412日管理人收到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许可公开遴选审计、评估等机构的回复,现面向四川省范围内公开比选审计、评估等司法鉴定机构,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9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7708967057M,住所地:平武县龙安镇东街100号,法定代表人:王滔,注册资本:127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铁锰矿开采,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矿产品及中间产品、非金属矿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资产及调查的相关情况,目前平武矿业公司的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办公楼(已抵押)、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各1宗)、两项已到期采矿权(1项已完成续期、另1项正在办理续期)。截止2021年3月31日,平武矿业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账面显示:资产总额3,439万元,负债总额9,821万元,所有者权益-6,382万元。具体情况以管理人接受并审查申报债权金额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


二、遴选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范围

1、审计机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1、对债务人截止2021年3月31日全部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及《财产状况报告》;

1.2、应管理人特别要求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存货调查、费用报销、银企对账、应收债权的追收等重点审查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1.3、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1.4、应管理人要求配合评估、税务咨询机构等的工作;

1.5、人民法院与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2、评估机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2.1、对债务人目前的存量实物资产进行评估;

2.2、分别对债务人两项矿业权进行专项评估(其中一项先行评估,另一项视续期完成情况再适时评估);

2.3、分别对债务人两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专项评估;

2.4、对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说明:审计、评估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1. 本公告将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 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至第7日17时0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取得现场陈述资格,为候选中介机构;

  3. 管理人将于资格确认时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现场陈述的具体时间、地点。此前提交报名材料的中介机构应向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发送报名信息(文本内容格式为“中介机构全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号码”);

  4. 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委员会召开中介机构比选会,综合评比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及现场陈述环节的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商务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5. 本次比选确定中选机构各1名,备选机构各1名。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代表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并盖章,方可与管理人正式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1. 审计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 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矿业权、资产、土地、房地产等评估资质,等级不限;

  3. 中介机构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4. 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必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5. 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债务人及具有法律上关联的公司提供过相关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6. 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必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三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7. 为了保证审计结论的公信力,参选的审计机构必须提交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信息平台或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册的证明;

  8. 参选的评估机构必须提交经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20年检合格的证明(含资格证号)。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1. 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原件);

  2. 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等;

  3. 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比选单位应根据自身需要到现场踏勘后,制定工作计划及《参与比选商务报价书》,包括基础费用、延申费用(可设置收费标准上限),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 比选单位必须提供书面《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公章的原件必须在相应位置加盖,若为复印件应加盖中介机构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文件经密封盖章后寄至管理人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13158895888    邮编:621000

    地址:绵阳市跃进路4号长虹国际城26栋1单元807号

    六、关于服务费用的特别说明

    因债务人资金紧张,经请示平武县人民法院暂无法公开融资支付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故本次参与遴选的各中介机构在工作成果交付后可能无法立即取得全部报酬。中介机构的报酬按破产共益债权和破产费用列支,管理人拟采取先预付10%至20%基础费用,具体预付比例由报名单位自行在《参与比选商务报价书》中确定,剩余部分待资产处置变现后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

    请参选机构仔细斟酌慎重决定,一旦提交参选材料即被视为同意支付条件,中途拒绝履约者将有可能被提请法院列入破产中介机构黑名单。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平武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附件3: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docx 下载
附件2:参与比选商务报价书.docx 下载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等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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