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8 公 开 人: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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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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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为充分挖掘和持续发挥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环境)商业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财产价值最大化,保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中晶环境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中晶环境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晶环境成立于2013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08548332X5,法定代表人为马发达,注册资本为11,989.57万元人民币。

中晶环境主营业务为工业企业烟气治理业务,为客户提供设备,产品设计,技术服务,建造等一体脱硫、脱硝、除尘水处理等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的工业烟气治理技术在行业内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中晶环境曾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循环经济专利一等奖、河北冶金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河北冶金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行业内各类奖项;曾被授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瞪羚企业等荣誉称号;主要客户包括鞍山钢铁、沙钢集团、泰钢集团等,积累了多家优质客户。中晶环境是一家技术驱动型科技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持有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人员、管理团队人员稳定。

截至破产受理日,中晶环境主要资产为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少量固定资产等,账面价值约6.35亿元。


二、意向投资人招募要求

为实现对中晶环境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投资联合体。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重整投资,拥有与中晶环境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生产运营水平。

(三)意向投资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或限制高消费名单,未负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行业主管部门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

(四)两个及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投资,但应当作为一个报名人申请参与遴选,并且确定牵头人,牵头人应对未来重整投资对价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应当书面说明联合体成员在本次重整投资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以及是否对未来重整投资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于2025年9月12日下午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一式两份)邮寄至管理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兆泰国际B座16-21层,联系人:彭女士,联系电话:18833035251。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zjhjglr@163.com。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时应同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函》;

2.意向投资人介绍,机构意向投资人写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投资优势等信息;个人投资人写明基本信息、个人履历、资金来源,相关产业经验等;

3.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网等网站查询结果证明;

4.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最新一期财务报表;若报名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的机构,应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个人报名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5.营业执照副本;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授权委托书(包括代理人身份证明);

8.保密承诺函;

9.保证金支付凭证(支付账户需为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账户,不接受代付)。

(三)缴纳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应将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管理人账户如下:

户名: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20004843920043241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备注:中晶环境破产案件意向投资人保证金


2.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保证金将作为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并将抵为最后一笔重整投资款。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最迟在与中选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未能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查的;

2)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后落选的;

3)意向投资人为备选的;

4)非因意向投资人的原因未能重整成功的。

4.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参选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附件的;

2)意向投资人在书面回函同意成为管理人确认的中选投资人后,又拒绝签署意向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或者以其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要求退出投资。


四、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可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提交投资方案确定重整投资人

(一)提交投资方案的期限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到期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二)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要求

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晶环境的经营方案、收购标的、标的估值方式、拟投入资金、投入资金与收购标的的关系、投入期限和方式、股权调整方案以及重整后的企业治理架构等内容,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鉴于中晶环境尚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投资方案可以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但应当承诺现金报价具有约束力。


六、有关声明

(一)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要约或承诺;

(三)本招募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中晶环境基本情况,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自行分析判断等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获悉的中晶环境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四)如中晶环境转入重整程序,本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效力自动延续,不再重新发布新的投资人招募公告,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身份从“预招募意向投资人”转为“重整意向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中选投资人的身份从“预招募程序中选投资人”转为“重整程序中选投资人”,备选投资人的身份从“预招募程序备选投资人”转为“重整程序备选投资人”,相关程序及要求原则上不发生变化;

(五)管理人有权根据中晶环境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实际情况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或者修改本招募公告;

(六)本招募公告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中晶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1:报名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投资方案要素指引

附件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参考版本).docx 下载
附件一:报名函.docx 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四:投资方案要素指引(参考版本).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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