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1 公 开 人: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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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1028日作出(2024)闽0902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福建省开拓健康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1028日作出(2024)闽0902清申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41130)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材料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安市金山大厦四楼正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建峰,系电话: 13850343831;郑婉颖,联系电话:1533918907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费用。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产持有人、债务人应当及时向清算组清偿债务、移交占有或持有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等材料或提供相关线索,如拒不配合,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德市立信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111




附件

【立信公司】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立信公司】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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