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06 公 开 人: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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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通知书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9日裁定受理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9月9日裁定移交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诸城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9日指定山东中诚信律师事务所为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下文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在2025112日前向管理人(地址:诸城市百尺河镇三维路187号联系电话:姜律师15066183924律师18266219041)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申报时请尽量提前联系)

2.申报债权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若申报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还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债权申报登记破产债权申报书后附利息计算明细)、债权申报证据材料清单、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4)申报债权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会计凭证、相关生效法律文书等。

3.债权人应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详细写明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电子信箱等信息,以便于管理人联系。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21日14在诸城市人民法院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具体会议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附:1.债权申报材料-机构            

        2.债权申报材料-个人 


                             

                              诸城市华力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月6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机构.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个人.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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