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21 公 开 人: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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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126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并于202424日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为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请各位债权人在2024412日前向管理人(联系人:王玉红、杨禹岱、姜永兵,联系电话:173879927601552806285319187834265;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彝海东路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的债权申报指引。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425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楚雄宏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债权申报资料-2-法院决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资料-4-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资料-1-法院裁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资料-5-债权申报相关表格及模版.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资料-3-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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