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30 公 开 人: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28次
  • 打印

债权申报通知

 

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福安市万里电机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21日作出(2024)闽098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福安市人民法院2024年827日作出(2024)闽09814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依法负责破产债权登记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于2024年92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详见附件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

2、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

联系人:杨律师1885913328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中心A2#楼21层;接受申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债权申报方式

可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进行申报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4、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等)的,计算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4年821)止。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09下午1530分在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法庭召开,你方依法申报债权后有权利参加。

特此通知。

 

      福安市贝尔康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十七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docx 下载
A2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A4债权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受偿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A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docx 下载
A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A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 下载
A5特别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A7债权人权利告知书.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