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12小时前 公 开 人: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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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海云 联系方式: 13097657262 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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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6月2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城区法院”)受理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9月13日城区法院作出(2023)晋05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山西泽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6年7月14日因债务人出资人申请,城区法院作出(2023)晋050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自2026年7月14日起进行重整。为维护债务人的运营价值,有效实现资源整合利用,管理人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目的

债务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为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债务人的重整成功,需要引入具有一定实力的战略投资人。为了保证引入战略投资人的工作能够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采用公开招募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6日,经营范围主要是: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化妆品、普通劳保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脑及耗材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企业信息咨询(不含中介);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现主要资产为:位于晋城市城区南大街 20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主体竣工的地上四层综合楼。附属土地不动产权证号:晋(2017)晋城市不动产权第0015174号;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宗地面积为:3038.05㎡;使用期限至2062年8月23日。具体资产详情以权属证书登记为准。关于债务人的详细信息,战略投资人可以在报名后向管理人索取。

三、战略投资人基本条件

战略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及时按约定清偿债权,并有足够资金支持债务人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保密承诺函(见附件2);

3.投资承诺函(见附件3);

4.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自行准备,格式不限):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5.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和5);

6.资金实力证明材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或其他意向投资人认为能证明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

7.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意向投资人之间应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自行准备,格式不限)。

意向投资人需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管理人,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4楼山西泽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海云13097657262;闫育平13008058002。

(二)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应由牵头方全额支付尽调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5690089601000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付款时应备注“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尽调保证金”。

(三)投资人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及足额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整体承接能力等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管理人将于审查结果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

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

(四)尽职调查

通过资格审查后,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10月25日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加盖意向投资人相关印章的重整投资方案,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邮寄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城路518号金海港商务大厦4楼山西泽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海云13097657262;闫育平13008058002。重整投资方案应包含投资方案要素指引(见附件6)中所列要素。

意向投资人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的,需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申请。管理人审查同意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

(六)遴选

管理人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遴选工作。具体的遴选安排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管理人有权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意向投资人在参与重整投资人评审之前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需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申请。管理人审查同意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参与评审但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包括未被确定为备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

(七)确定中选投资人和签署协议

中选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5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收款账户同尽调保证金,付款时应备注“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投资保证金”)。

投资保证金支付完成后,重整投资人可以参与重整方案的论证、与债权人协商谈判等重整后续工作。若重整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未按时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支付的尽调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绝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重整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说明:

1.管理人有权视重整程序情况决定中止招募程序、延长招募时间或终止招募。

2.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加盖印章的纸质版文件与加盖印章的电子扫描件内容不一致的,管理人以加盖印章的纸质版文件为准。

3.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4.本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5.本公告由管理人制定,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晋城市乾和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附件6:投资方案编制指引.docx 下载
附件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3:投资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投资人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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