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5 公 开 人: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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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军 联系方式: 158261404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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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1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渝05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郴州市北湖区鸿平建筑器材租赁经营部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建设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18日作出(2024)渝0535号决定书,指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快推进破产程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中科建设公司意向投资人,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报名。具体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中科建设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09427140L,法定代表人董志涛,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办事处松柏村三组展禾度假庄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机关: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纳税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52,262.99万人民币,股东为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和境外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务人运营价值

中科建设公司曾系中国建筑业百强企业,是重庆市首个获得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民营企业。同时具有建筑、人防设计甲级,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及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等多项专业施工资质。中科建设公司作为重庆知名民营建筑企业,拥有的各类资质及品牌具有一定的市场运营价值及社会影响力。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中科建设公司的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对外债权、长期股权投资、知识产权(商标)、实物资产(自持房产、抵债房产、车辆、施工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经管理人聘请评估机构初步评估,中科建设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为435,698.1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为297,380.69万元。

2.负债情况

截至债权申报日2024年4月22日,共有1,260户债权人申报了1,975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10,553,332,234.79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不含职工债权)6,455,961,696.81元。其中,税款债权217,849,488.87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500,098,575.97元、普通债权3,738,013,631.97元;另确认劣后债权31,095,295.69元,职工债权14,116,480.49元,社保债权6,505,655.09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为1,406,202,513.23元。

管理人特此提示,中科建设公司的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并请注意可能存在补充申报的债权。

二、投资人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五)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预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意向投资人未按照下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捺印)的《投资意向书》(详见附件一);

2)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企业或个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注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期限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受托人系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经营情况和投资意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经营资质(如有)、投资优势,并简要陈述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初步的经营计划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证明意向投资人实力或匹配度的加分项。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

5)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以及最新的征信报告;

6)资产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7)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中科建设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方面的优势。

2.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限

意向投资人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纸质件和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7时。

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天泽国际总部城A53单元5楼;

联系人:谭老师17308314923、陈老师15826140400

电子邮箱:dx-team2@dwcpa.com.cn

(二)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已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7月1117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5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346070100100553000,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支行)。缴纳完尽职调查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预招募参选资格。

2.已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中科建设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管理人基于尽职调查而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另做他用,且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三)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1.在尽职调查完成之后,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重整投资方案用印后的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纸质件送达管理人办公室。如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必要时,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方案提交时限。

2.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信息、股权结构、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投资报价方案、交易结构、偿债方案、经营方案、重整资金来源、重整执行期限等内容。

3.重整投资方案经审核合格,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限期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万元。未如期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四)意向投资人的遴选评审

1.如最终仅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组织开展磋商流程来确定重整投资人。

2.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管理人拟通过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最终确定投资人。

3.最终被确定为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确认函》10日内与中科建设公司签署《投资协议》,管理人将视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中科建设公司转入重整程序。启动重整后,重整计划(草案)一经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须严格履行《投资协议》与重整计划。

4.签订《投资协议》后,投资人此前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可依协议约定转为投资款。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本次遴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10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在管理人发布确认投资人的《确认函》之日起10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

3.因意向投资人的原因,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后不参加磋商流程或者竞争性遴选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或者收到经管理人确认为投资人的《确认函》后,放弃投资人资格、拒绝或10日内未与中科建设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及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由备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4.若中科建设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在上述事由确定之日起10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投资人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

5.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管理人或中科建设公司造成损失的,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均不予退还;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其另行追偿。

四、预招募说明及提示

(一)由于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故本次系预招募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公告所列明的中科建设公司有关情况不构成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中科建设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中科建设公司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预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预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意向投资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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