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0-12-30 公 开 人: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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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指引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水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阳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0年12月26日,徐水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了包含债权申报相关内容的公告。

晨阳集团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规范债权申报工作,便于债权人行使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晨阳集团重整案实际情况,管理人对债权申报工作做出以下指引: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徐水法院裁定受理晨阳集团重整之日(2020年12月25日),对晨阳集团(含晨阳集团分公司,不包括晨阳集团子公司及其它关联方)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但应特别注明涉诉、涉仲裁和采取执行措施、财产保全的情形。

二、债权申报期限

晨阳集团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建议债权人尽快申报。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债权申报原则上采取非现场申报方式。申报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1.登录债权申报网站(https://zqsb.jiulaw.cn/index/80017)进行债权申报。

网上申报的,在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并逐页加盖印章/加盖骑缝章(机构债权人)或逐页签字捺印(自然人债权人)后方可上传至申报系统

2.将申报材料(盖章/捺印)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债权申报。

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的,应将全部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应当注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务人名称+债权申报材料”。

3.将纸质材料(盖章/捺印)邮寄至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进行债权申报。

邮寄纸质材料申报的,债权人应向管理人邮寄一式两份纸质债权申报材料(请勿寄送证据原件)。

四、管理人指定联络方式和工作时间

管理人指定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和工作时间如下:

指定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晨兴大街物流园北门,邮政编码:072550,收件人:张娇茹。

指定电子邮箱地址:cyjtglr2020@163.com

电话:19131224638,19131223240,19131226825

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管理人不接受债权人以口头、电话等非书面形式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事项,管理人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债权人来电。

五、债权申报应当提交的材料

债权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文件的纸质或复印件:

)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债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他人申报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受托人身份证件;受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填报文件

1.《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3)

请债权人务必如实并详细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未书面告知变更送达地址的,以其确认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因债权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管理人,导致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直接送达的,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2.《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4)

请注意:通过债权申报网站进行债权申报时,请将上述附件3及附件4的文件一并上传于该网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一栏。

3.《债权申报表》(见附件5)

请在《债权申报表》中填写债权申报人的基本信息、申报债权金额、是否存在担保以及诉讼、仲裁、保全、执行等情况。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填写多张债权申报表及证据目录。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并捺手印。债权人按照管理人提供的制式文本申报债权的前提下,可另行附页向管理人提交申报内容的具体说明、解释等。

4.《债权申报书》(见附件6)

请在《债权申报书》中具体写明债权构成,利息计算方法及过程,债权性质、债权形成原因及经过等情况。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填写多债权申报书,与债权申报表对应。

)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材料

1.根据提交证据情况填写《证据目录》(见附件7);同一债权人申报多笔债权的,请分别提交证据目录。

请注意:通过债权申报网站进行债权申报时,请将上述附件5、附件6及附件7的文件一并上传于该网站的“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及目录”一栏。

2.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书、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债权关系的原始材料及票据、划账单、对账单、汇款单、提货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等原始履行凭证;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债权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则须提交诉讼、仲裁有关的文件(包括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裁决、执行申请书、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对于上述材料,若债权人选择网络申报及邮件申报的方式,应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若债权人选择邮寄申报的方式,应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签字/捺印。

六、注意事项

1.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以网络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原件的扫描件。邮寄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逐页加盖公章(如申报人为自然人,应当逐页签字并捺手印),复印件页数较多的,可以骑缝盖章捺手印。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证据目录》页需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债权人申报利息的,利息自徐水法院受理晨阳集团重整案时起停止计算,即利息计算至2020年12月24日。

3.申报债权币种为外币的,按照徐水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之日(2020年12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该种外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没有中间价的,按照现汇买入价折算;没有现汇买入价的,按照现钞买入价折算。

七、风险提示

根据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8〕17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管理人提示各债权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诚信申报债权。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送达地址确认书

4.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诚信申报承诺书

5.债权申报表

6.债权申报书

7.证据目录

 

河北晨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30

附件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附件3.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5.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附件7.证据目录.doc 下载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附件4.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6.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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