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1 公 开 人: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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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1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3)辽021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64日作出(2024)辽02112号《决定书》,指定辽宁金正德辰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47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3号环球金融中心7C;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8642642382。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理。

    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与方式及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大连长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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