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垫资施工人的公告

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垫资施工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6 公 开 人: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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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6-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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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4日作出(2025)赣03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萍乡安源区隆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湾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赣0302破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及《公告》,指定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担任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碧湾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全力保障“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相关规定,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垫资施工人,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务人基本情况

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聂一拓,注册资本10000万元,地址为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萍水南路6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0MA37WFBUX1,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

本次拟公开招募垫资施工人的工程项目为碧湾公司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丹江街萍水南路666号开发建设的盛世国际小区,范围为1#至7#。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盛世国际项目1#至7#剩余工程量进行垫资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土建部分及安装部分(详见附件),施工后应达到交房标准。

三、已报名施工人报价及条件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已收到一家施工人提交的报价,该施工人同意在最高不超过3900万元的范围内对盛世国际项目剩余工程进行垫资施工,该报价为包干价。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管理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按照房屋3500元/平方米、人防车位15000元/个、非人防车位25000元/个,房屋与车位比例1:1的标准,以实物抵债的方式向施工人支付工程款。

四、报名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法定从业资质,具有提供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3.提交报价后5日内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20万元整,报名资料及报价于报名保证金缴纳至管理人账户后正式生效。

4.拟报名垫资施工人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且不得高于已报名垫资施工人的报价,实物抵债的房屋及车位单价不得低于已报名垫资施工人的抵债标准。

五、报名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

拟报名垫资施工人应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报名文件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请联系管理人提供报价函及承诺函模板):

1.主体资格文件及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名单、资质情况及购买社保证明;

3.业绩证明材料;

4.工作方案及时间安排(需明确现场常驻人数);

5.报价函及承诺函;

6.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对所提交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诺的文件。

报名资料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三份,提交管理人处。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垫资施工人,请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

联系人:雍律师   联系电话:15579987060

地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市府西路金融港商务中心3号楼17层)

六、 选任方式

1. 2025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综合各报名人的报价及实物抵债标准,择优选择一家垫资施工人,报名的意向垫资施工人可在选取过程中现场降低报价或提高实物抵债单价。

2.对于未中选的报名施工人,管理人将不另行通知,报名保证金无息退还,报名资料亦不再退还。

 

 

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报价函(模板).docx 下载
萍乡市碧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垫资施工人的公告.pdf 下载
承诺函(模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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