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案件受理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关于案件受理及申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07 公 开 人: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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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3313

 

    本院根据东莞市长安嘉正康吸塑制品加工店的申请,于20220624日裁定受理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0817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13 号江苏大厦B1112;负责人:马增辉;联系人:杨斌、陈旭;联系电话:1662082761918814119544;传真:0755-8319252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联鸿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

附件6-2诚信诉讼承诺书(当事人版).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南.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附件5-材料清单.xls 下载
附件6-1诚信诉讼承诺书(代理人版本) (1).pdf 下载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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