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第二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第二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0 公 开 人: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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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然 联系方式: 15850731312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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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第二次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苏0724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汪伦家对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3)苏0724破24号决定书,指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担任管理人,后于2024年7月19日作出(2023)苏0724破24号之一决定书解除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的管理人职务,指定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力源公司预重整工作,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2024年10月8日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但未能招募到合适投资人,现管理人再次发布招募公告,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1工商登记情况

力源电气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灌南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姓名:马剑;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马剑认缴出资额3,850万元,出资比例77%;汪勤波认缴出资额1,150万元,出资比例23%;生产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服务(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高低压开关柜研发;高低压开关柜、高压真空断路器、高压真空负荷开关、隔离刀闸、箱式变电站、环网柜、电容器柜、计量柜生产;机电设备安装。

2.公司资产概况

1)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力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办公楼、宿舍楼、钢构车间一、钢构车间三、配电房、北门卫室已办理不动产权证2本,编号: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及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9号。权证情况见下表:

编号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9号

权利人

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单独所有

坐落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经五路)

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经四路南侧、纬六路西侧)

不动产单元号

320724 203419 GB00071 F00010001

320724 203419 GB00071 F00060001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出让

出让

用途

工业用地/工业

工业用地/工业

面积

共有宗地面积19957.00m2/房屋建筑面积1468.20m2

共有宗地面积19957.00m2/房屋建筑面积4749.39m2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2年10月29日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2年10月29日止

房屋建筑物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1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1

配电房

砖混

2005年12月

45.54

2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2

北门卫室

砖混

2005年12月

45.05

3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3

宿舍楼

砖混

2005年12月

394.79

4

无证

宿舍楼东侧厨房

砖混

2005年12月

33.68

5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8号-4

钢构车间一

钢构

2005年12月

982.82

6

无证

钢构车间二

钢构

2009年12月

1091.53

7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9号-1

办公楼(含空调)

框架

2015年12月

1088.19

8

苏(2016)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59号-2

钢构车间三

钢结构

2015年12月

3661.20

9

无证

东门卫室

砖混

2015年12月

39.89

      

7382.69 

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其它情况

不动产登记证明

抵押权人

不动产单元号

抵押的方式

担保债权的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不动产信息

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126号

连云港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20724203419GB00071F00010001

 

一般抵押

50.0万元

2018-9-17至2019-9-16

房屋面积:1468.2㎡;

宗地面积:19957.0㎡;

抵押顺位:1

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127号

连云港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20724203419GB00071F00060001

 

一般抵押

50.0万元

2018-8-17至2019-9-16

房屋面积:4749.39㎡;

宗地面积:19957.0㎡;

抵押顺位:1

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128号

连云港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20724203419GB00071F00010001

 

最高额抵押

284.56万元

2018-9-18至2019-9-17

房屋面积:1468.2㎡;

宗地面积:19957.0㎡;

抵押顺位:2

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证明第0017129号

连云港灌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20724203419GB00071F00060001

 

最高额抵押

637.53万元

2018-9-18至2019-9-17

房屋面积:4749.39㎡;

宗地面积:19957.0㎡;

抵押顺位:2

2)其他资产情况

力源公司厂区内有道路、地坪、围墙、排水管井等构筑物及银杏、女贞、桂花树、红叶石楠、木槿、柳树、李子树、紫薇、枇杷、毛竹等绿化树种、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及原材料。

3)资产评估情况

管理人已经委托连云港永安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力源公司资产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根据连永安评报字(2024)第19号《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所涉及的存货、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厂区绿化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补充说明》,力源公司资产合计12804769元。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任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不作为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亦不对力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现状承担任何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在报名并足额支付投资意向保证金、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所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可根据(预)预重整程序进展依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并进行调整,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5、为尽快推进破产案件进程,最大程序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同时发布了招募投资人公告和资产拍卖公告,若同时招募到投资人和有竞买人竞买资产成功,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未选者,管理人依法退还保证金,不视为管理人违约;

6、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力源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该院已受理力源公司的重整申请。如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力源公司重整,则意向重整投资人在预重整期间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以及预重整期间(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在本次力源公司全部重整程序中均具有法律效力。无特殊情况,力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遴选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预重整期间所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关义务。

三、招募条件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拟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结案件,或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已撤销或屏蔽的除外),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4具备与投资项目相适应的运营能力、管理经营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

6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投资金额不得低于本案资产的评估价格,若低于评估价格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四、招募流程

(一)投资人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2024122417时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版)纸质密封件(一式三份)提交(面交或邮寄均可)至管理人指定地址。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联系人:律师

2)联系电话:15850731312

3)报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3层,邮政编码222000。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质文件:意向重整投资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3)以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的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同意投资的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等。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分别说明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5)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无重大违法行为承诺,保密承诺,以及按管理人要求参与预重整招募的承诺。

6)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承诺书(样式见附件5)。

7)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陈述的其他事项。

以上报名材料须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联合体的,应当共同出具报名材料,每一个联合体成员均应在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每份文件签字并捺印,多页材料须骑缝签并捺印。上述报名材料应一并装袋密封,密封袋上需标注:“报名机构名称+力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投资意向保证金

1)投资意向保证金缴纳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时,应在提交报名材料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账户名: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207050011010000066566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转账时请附言:力源公司投资意向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则视为无效报名。

2)投资意向保证金的处理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之后、投资人遴选确定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预)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或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或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汇入路径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

对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遴选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尽职调查

报名参与(预)重整且已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在管理人的统一安排下对力源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积极配合。考虑到力源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尽职调查需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管理人有权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反向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其他用途。尽职调查期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与管理人就相关事项开展谈判。

(三)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切实可行的《(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金额、资金来源、支付方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如需)等。

(四)正式遴选

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遴选工作,根据相关遴选机制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遴选方式及程序由管理人另行书面通知。若届时只有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进入正式遴选程序的,则该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即确定为力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

(五)履约保证金

中选重整投资人应在收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计入内),未能按时缴足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另行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自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组织相关方在合理期限内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若(预)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的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五、其他事项

1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力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相关风险。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重整过程中的主体设立、转换、变更登记及经营许可审批和税务等风险,知晓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还可能承担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包括力源公司资产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意向重整投资人因参与本次招募活动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2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力源公司的重整申请,管理人将根据中选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3若重整计划经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批准,重整投资人依照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清偿方案清偿各类债权后,如经税务部门核定需对债务重组(包括重整豁免负债)所得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的,重整投资人应另行筹备资金并依法缴纳。重整投资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力源公司原账务情况及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综合考虑制定符合力源公司的税务筹划方案。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


附件

附件2: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4: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5:缴纳保证金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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