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公开时间:2024-11-22 公 开 人: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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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6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2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玄锡岷对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圆建筑”)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1029日,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辽0281破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金正德辰清算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清算各项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412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方式为邮寄或现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43号环球金融中心7C;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吕女士,18642642382,管理人接受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债权人应当对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债权人逾期未及时申报债权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附:债权申报指引及附件

大连圣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2


附件

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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