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6-06 公 开 人: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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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人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一中院”)于2023523日作出(2023)京01破申28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汇融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鸿坤大酒店)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524日作出(2023)京01167《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人请于2023628日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18层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霍律师、刘律师;联系电话:010-85537719010-85408654;电子邮箱:hongkun_admin@163.com)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说明及有关申报文件模板,请前往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自行下载查看。你(或你单位)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债权证明材料。

未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附件: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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