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2-01 公 开 人: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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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9日作出(2024)渝05破申9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29日作出(2024)渝05破59号决定,指定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就本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2024年1月29日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

债务人公司债权人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即2024年3月8日前,按照本案的《债权申报指引》(附件1)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管理人联系电话:刘绵经15679158997、韩庆扬19923193980

管理人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号国金中心T1栋22层。

受理债权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8日。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9 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3号)第一审判庭以现场结合网络会议召开,参会的具体方式管理人将在会议前另行通知,届时请债权人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重庆市凡庄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21

 

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2、债权申报资料(自然人版本);3、债权申报资料(法人版本);4、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附件

凡庄-债权申报资料(法人版本)(破清)_20240201120629.docx 下载
凡庄破产清算案裁定书及决定书(1).pdf 下载
凡庄-债权申报资料(自然人版本)(破清)_20240201120656.docx 下载
凡庄-债权申报指引(破清).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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