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推介公告

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推介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9 公 开 人: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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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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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16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17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法院审理。2024815日,东明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鲁17281号决定书,指定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乐成公司名下资产权属清晰、区位优势明显,具备良好的投资潜力。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整体承压的背景下,本次清算资产为投资者提供了难得的价值机遇。管理人现公开推介,诚邀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接洽,共谋盘活路径。

一、基本情况

菏泽乐成城镇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成公司或债务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005992711050,法定代表人:陈海鹤,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注册资本:765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201273日,注册地址:东明县工业园区,营业期限:201273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城镇化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销售,农业综合开发,企业形象策划,家居和商业装饰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乐成公司名下有东国用(2013)字第020号和东国用(2013)字第088号两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26470.00m²,均已抵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已建、在建工程情况

乐成公司名下共有乐成国际CBD项目和乐成电商产业园项目两个建筑项目。乐成国际CBD项目由乐成国际-华天(1号楼)和乐成国际-MALL2号楼)组成,CBD项目在建工程均已抵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抵押面积合计45065.34平方米;电商产业园项目由1号楼和2号楼组成,电商产业园项目在建工程全部抵押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抵押面积合计12571.43平方米。

三、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资金实力雄厚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都应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2)。

2.编制《投资意向书或资产购买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简介,包括投资人个人或者企业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和股东情况、注册资本金额、资产总规模等);

2)投资人资信介绍,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投资资金来源的说明,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投资人以往参与破产清算投资或者企业并购的经验(如有);

3)附件,含: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公司相关资质资料、财务及资金状况的证明材料、近三年盈利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

4)投资方案或资产意向方案,其他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资料。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

本次招募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01518:00前,公告期内均可报名。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单方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报名均可,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3.报名地址/邮寄地址:东明县曙光路东段乐成建材家居广场一楼

联系人:韩律师13011703986

管理人邮箱hzlcglr@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本公告非要约(邀约)文件,亦非投资或购买建议,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或保证;

(三)本公告所述乐成公司概况,系管理人阶段性调查的结果,特别是相关数据,并非最终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四)本公告并不代替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应对投资风险独立做出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如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需要,在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资产购买人及意向投资人应对知悉的乐成公司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等应予保密;

(六)上述各项事宜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附件1报名申请表

附件2保密承诺函


附件

附件2.docx 下载
附件1.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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