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聘用纳税申报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聘用纳税申报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9 公 开 人: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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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聘用纳税申报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致各纳税申报代理机构:

20248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恒基”)破产清算一案。20249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国电恒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国电恒基的破产清算工作。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妥善处理涉税事宜,管理人需聘用纳税申报代理机构,现特向认为符合本次破产清算程序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公开询价。参与询价的纳税申报代理机构需充分考虑并理解认可公告要求及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协议条款约定。

一、企业基本情况

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1112日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819538421,法定代表人为王恒,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期限从20081112日至20281111日,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5号院1号楼209室,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电力行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城市园林绿化服务;设备安装、租赁、维修;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代收居民水电费。(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具备纳税申报代理资质;

2.参选机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4.与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服务要求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博兴税务所的要求,及时更正自20231119日起的纳税申报数据,确保数据合法准确;

2.配合管理人依法合规完成破产清算期间的纳税申报,确保数据合法准确;

3.在履行税务工作期间,就债权人、管理人、法院、税务所/局有关税务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

四、遴选规则

本次遴选优先采用“合理低价原则,在满足资质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首轮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价,管理人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相关机构,在48小时内提交最终报价(可等于或低于首轮报价),最终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方。中标方与管理人签订《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协议》(见附件五)。

五、报名材料

1.承诺函(见附件一);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工作方案、优势介绍;

3.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二);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三);

6.参与本案的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报价函(参选机构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差旅费,最终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见附件四)。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参选机构公章,参选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六、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询价期7日。为倡导绿色高效,提高效率,参选机构应于2025627日前(含当日)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wuyuanyuan@junhe.com)。

管理人联系方式:吴律师,010-85537658wuyuanyuan@junhe.com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恒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19

 

附件:

1.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函

5.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协议

附件

附件五:纳税申报代理服务协议.docx 下载
附件一: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四:报价函.docx 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docx 下载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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