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9-18 公 开 人: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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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2025年8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渝05破申44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对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9月3日指定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10月9日前,向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瀛永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国汇中心4栋凯宾国际45楼联系人:邓芷瑾1739623192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第三审判庭(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3号)召开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附件

裁定书(佐能).pdf 下载
决定书(佐能).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佐能化工) (2).pdf 下载
公告(佐能化工).pdf 下载
易审平台债权申报指引(佐能化工).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佐能化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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