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竞价变卖的公告

关于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竞价变卖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9 公 开 人: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907次
  • 打印

关于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财产竞价变卖的公告

2025年5月8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283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葛珍娥对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热电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5年5月8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283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根据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清算方案》,清算组在京东拍卖平台对海洋热电公司的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资产进行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清算组现依法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告竞价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海洋热电公司的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等资产,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该批机器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具体数量、质量、品相、类型、规格以及使用状态等以现场实际移交为准,清算组不承诺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拍;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拍并成为买受人的,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清算组可重新处置本标的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办理交接手续。若委托手续不全,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人有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价方式规则

1.本次变卖采取竞买人密封递价的方式,竞买人应于2025年12月23日10:00前将报价函递交至清算组处,逾期提交的,视为报价无效,清算组将根据最高价格确定买受人。

底价为人民币1,622,160.72元,低于底价则报价无效,总价高者得。

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邮寄递交、邮箱提交方式,若邮寄递交方式,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2.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交报价函的同时应提供报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单位的,提交报价函的同时应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仅接受一次性付款,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清算组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向清算组指定收款账户【账户名称: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支行,账号:15311754460003】支付竞价款;支付完成后应及时联系清算组

4.竞价成交后,因竞买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或逾期支付变卖成交价款,导致清算组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款项的,均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后,清算组可重新变卖本标的物,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拍。

(三)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本次变卖价格为含税价格

2.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等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清算组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有关发票能否开具等问题,竞买人请自行向所涉税务等相关部门了解;清算组不做任何保证,且不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风险(若买受人提出开具发票的需求,自发票开具流程启动后所衍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3自然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算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12A,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无法定理由逾期不签署的,视为买受人遗弃其受让的标的物,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成交款等相关全部费用)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遗弃的标的物,清算组可以重新变卖,并将其收益归属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财产,原买受人无权向清算组主张权利。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清算组提供变卖成交确认文件不负责向买受人交接标的物,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可能产生的提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买受人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即视为买受人已接收标的物,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后果,买受人不得要求退还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成交款等相关全部费用)。

4.竞价结束后,确定的买受人应在签署变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的30日内自行搬离变卖标的。买受人承担搬离变卖标的所需的拆卸费、搬运人工费、运输费、修理费等全部费用,并自行负责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买受人在拆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程作业,在此过程中如发生作业、交通伤害等事故而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现场拆运过程中,如需动火动气等,施工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应避免携带额外火种进入现场,并配备相应的防火灭火设备,拆运过程中如因拆运行为导致损坏厂房、其他设备的,买受人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5.清算组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或票据等资料。

其他

1.本次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提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亦不作为竞买人参与竞、判断权衡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如因买受人未做详尽调查导致无法提取的,与清算组无关,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变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变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变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变卖成交后,如因强制清算程序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变卖结果的,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赔偿或者补偿。

三、清算组联系方式及地址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卖结束之日止(工作时间为9:00-17:00,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清算组联系具体事宜。有意者请自行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有意看样者需提前电话预约登记,后期根据预约情况安排前往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标的情况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清算组咨询电话:杨律师 16678510331 王律师18669761816

清算组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0号黄金广场北楼12A层

邮箱:hmuyangjingjing@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向清算组咨询。

 

青岛海洋热电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十二十九


附件

附件二:报价函.docx 下载
附件一:变卖标的物.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