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招募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告

关于预招募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0 公 开 人: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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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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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招募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公告

2025)元盛破管字第015

各位意向投资人:

2025年6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皖01破申2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庐江县云海砼业有限公司对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元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12日作出(2025)皖01破114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本次招募投资人系预招募,后期根据招募重整投资人情况确定是否转为重整程序,现就招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元盛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顺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40100664213455L

住所地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915号

成立时间

2007年07月09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金

6119万元

经营期限

2007年07月09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实缴资金

6119万元

股权构成

郑顺武持股100%(实缴出资611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预拌商品混泥土工程、金属门窗工程(以上按资质核准范围经营)、建筑材料销售。

 

元盛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行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号:D134080442),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截止日期为2028年12月22日;另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号:(皖)JZ安许证字【2008】010215),发证日期为2022年11月22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18日。

2011年开始多次荣获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自2015年开始多次被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评为合肥市建筑业优秀施工、优秀施工总承包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经营管理先进企业、先进施工总承包企业、最具成长性企业;获得滁州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工程“琅琊杯”奖;承建的柏悦华府地块被评为2022年镇江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绿色施工示范)工地;承建的碧桂园凤凰城地块被评为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经过多年的经营,元盛建工获得市场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具有一定的市场信誉和品牌价值。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2.本公告中元盛建工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公开招募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3.拥有房屋建筑业相关产业的管理、运营经验,以元盛公司为主体继续经营的,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4.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意向重整投资人应2025年9月3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的纸质版(盖章签字,一式贰份)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本公告指定的报名现场地址,并同时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华地金融中心A5层,联系电话:王律师18019989986

3.报名材料

1)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原件,模版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财务情况(含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等)及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模版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模版见附件3)、受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如有,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4)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资产负债表)、企业信用报告(征信中心出具,原件)。

5)保密承诺书(原件,模版见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

(二)缴纳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备注“元盛建工投资意向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请意向重整投资人在缴纳意向保证金前与管理人联系获取;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没有完成报名。

(三)后续工作安排

1.尽职调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将在管理人的统一安排下对元盛建工开展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管理人将协调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2.提交方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依据尽职调查的情况,制定并提交切实可行的、具备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3.遴选谈判。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意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工作,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4.签署协议。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5.保证金处理。1)对于未被确定为正式意向重整投资人,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缴纳的意向保证金;(2)对于遴选确定的最终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将无息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无息转为投资价款。如果遴选确定的最终重整投资人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风险提示

(一)管理人已经明确披露元盛公司相关资质的到期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对元盛公司的资质相关情况(包括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等)进行尽职调查,充分考虑到相关法律、政策风险,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能否延续、存续等,元盛公司管理人对相关资质到期后能否延续、存续等不作保证。意向投资人应视为已经对元盛公司相关资质的情况完成了完整、全面的尽职调查,完全了解并接受元盛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现状,自愿承担一切潜在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管理人对招募标的所作的文字说明、提供的材料等(包括相关附件),仅供投资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及其瑕疵、风险的任何担保或承诺。意向投资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以及相关瑕疵、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投资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同时欢迎广大债权人等各方积极推荐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报名。

特此公告。

 

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日


附件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4-保密承诺书.docx 下载
关于预招募安徽元盛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附件1-重整投资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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