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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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3破439号

 

本院于2025年6月13日裁定受理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8月1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B座802;负责人:林俊斌;联系人:陈莹、徐李鸿飞;联系电话:0755-83156892、0755-83159862、18923713585、传真:0755-83159902)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阅本公告并查阅、下载《债权申报指引》及债权申报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深圳壹零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 2025年8月28日14:30于本院破产法庭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附件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6-1诚信诉讼承诺书(代理人版本).pdf 下载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壹零后-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6-2诚信诉讼承诺书(当事人版).pdf 下载
附件5-材料清单.xls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0债权申报指南.docx 下载
壹零后-受理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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