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0 公 开 人: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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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65日裁定受理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经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随机定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负责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9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

2、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

联系人:陈承正18558714918;债权申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商务楼34层;接受申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为正式申报。债权人应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债权人身份证明及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管理人核对。或债权人可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网络申报的地址为: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

4、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的,其利息计算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2465)止。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82015:30(签到时间为1430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召开,你方依法申报债权后有权利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受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福建在一起伴侣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docx 下载
A7债权人权利告知书.doc 下载
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docx 下载
A4债权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受偿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A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docx 下载
A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A5特别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A2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A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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