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次数:2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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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5 年 12 月 29 日,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 0113 破申 16 号《决定书》,决定对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并同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覃万秋律师。

为及时厘清债务人财务状况,预估债务人存量资产价值,预重整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聘审计及评估中介机构。为了保证比选工作公平公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现就审计、评估机构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8 年2 月 22 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 3160 万元。主要经验范围为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与安装等,是一家专业从事柴油内燃机尾气治理以及油烟机烟气净化全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以及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设计与生产制造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军民融合企业。

据债务人相关数据显示,于成都市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功能园区内自购建厂房一处,土地购买及厂房修建投入2000 余万元,生产车间设备投入价值约 1400万元。生产车间占地面积 14188.94 ㎡ ,其中厂房 9427.17 ㎡ 、办公楼及研发中心约 1473.66 ㎡ ,拥有 50 项国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 36项。

二、比选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范围

(一)审计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预重整受理前财务常规审计;

2.对债务人进行《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的专项审计;

3.配合预重整管理人及评估机构工作。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预重整管理人具体要求为准。

(二)评估机构。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预重整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3.预重整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预重整管理人具体要求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 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四、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比选报名表(原件);

(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四)报价函(按照收费标准打折报价);

(五)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原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面及比选承诺函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比选申请文件所有复印件以及资格证明材料均应该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需同时提交比选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应真实、可靠、不得有隐瞒、欺诈行为,比选申请人一旦出现隐瞒、欺诈行为,将取消参加比选资格,如中选,比选人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由 1 名债权人代表、1 名债务人代表、3 名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分与现场比选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打分。

(一)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基础打分,再根据比选申请人现场陈述(包括但不限于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因素)进行打分,以上综合得分为比选申请人最终得分,择最高分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二)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预重整管理人将发出“ 中选通知书 ”,中选中介机构与预重整管理人直接签署服务合同。

六、特别说明

(一)本项目现为预重整阶段,尚未进入正式的破产程序,本次中介机构招募由预重整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发布公告。

若后期进入破产程序,本次中介机构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清偿;若不能进入破产程序,则该费用不能优先清偿,由债务人支付,债务人财产状况不佳导致不能支付或不足支付的的风险由比选人自行承担,预重整管理人及其所在机构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比选人不得向其主张权利。请各单位谨慎报名参与。

(二)比选申请人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确定中选机构各 1 名,备选机构各 1 名(如有)。

七、报名通道

(一)邮寄报名:收件人:青舟特机预重整管理人,电话:15528399685,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 575 号中海国际 J 座 14 楼。

(二)邮箱报名:184958902@qq.com。

(三)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7:00。

特此公告


附:(1)比选报名表

(2)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

(3)预重整管理人联系电话:张睿,15528399685;曾章波,13550305038。

 

 

成都青舟特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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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docx 下载
附件2-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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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docx 下载
附件2-参与比选报名承诺书.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