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次数:9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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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各评估机构:

20251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启动预重整。20251126日,北京一中院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期间查明天宜新材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并为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预重整方案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为天宜新材预重整案提供评估相关服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宜新材基本情况

天宜新材成立于2009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企业(股票代码:688033,股票简称:天宜新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西辛力屯村南铁道北500米,法定代表人为吴佩芳,注册资本为562,198,596.00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光伏新能源业务、汽车业务、航空航天业务。具体详见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二、评估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天宜新材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准确评估相关资产的价值,依法依规出具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和假设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算价值评估报告;

(二)出具天宜新材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评估基准日后至重整受理日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评估结论调整、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四)对天宜新材的抵质押财产、融资租赁资产进行单独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列明每项抵质押财产、融资租赁资产的评估价值,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需要出具抵质押财产专项评估报告或在评估报告中详细体现抵质押财产情况;

(五)根据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需要,为天宜新材拟处置、剥离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如需);

(六)列席、参加相关会议,接受质询,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七)根据天宜新材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评估机构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后续天宜新材并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被受理破产重整且涉及与天宜新材重整程序协调审理的,评估对象及资产范围需要包含该等协调审理的子公司及其资产。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评估执业资质,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截至报名材料提交之日不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执业、停业整顿或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情形;

(二)近三年内(202211月至今)具有为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提供评估服务的业绩;

(三)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中综合评价排名前20,同一家评估机构的总、分、子公司不能重复参选,需指定唯一主体作为参选机构,不能指定唯一参选机构的均视为无效参选;

(四)与天宜新材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五)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即上述2025126日下午18:00止)通过电子邮件向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如下四项初步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1)         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的盖章版扫描件;

(2)         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的证明材料;

(3)         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211月至今)为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提供资产评估服务的业绩(以上业绩及经验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简单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基本信息);

(4)         本项目驻场负责人的预重整案件/重整案件评估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简单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如与上述(3)报名机构业绩重合,标注即可,无需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2. 临时管理人在收到上述初步报名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初审分数前5名的报名机构(如分数相同的,并列第5名),临时管理人将在2025128日上午1030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该报名机构将全套纸质版完整报名文件以密封形式20251210日上午1200前(北京时间)寄送/专人送达至临时管理人接收地址,并通知参与评审会的具体参会安排。

对于初审分数未达到前5名的报名机构,无需进一步提供全套纸质版完整报名文件,亦无权参加后续评审会,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 全套纸质版完整报名文件应包括如下:

(1)         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各一份;

(2)         报名材料壹式贰份(见下文“(三)报名材料”具体要求);

(3)         报名材料电子版U盘一枚。

4. 临时管理人接收地址:

联系人:郑律师

联系电话:18817393713

联系邮箱:tyxcglr@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

上述材料逾期送达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三)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封面及落款处应当加盖公章,全部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在《2021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前20名中的排名情况及证明材料;

2. 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 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211月至今)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及经验(以上业绩及经验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或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 本项目驻场负责人预重整及重整案件评估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或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如与上述3.报名机构业绩重合,标注即可,无需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5. 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 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如果后续涉及预重整及重整企业范围扩大等可能增加工作量的情况是否增加收费金额以及增加方式。收费金额需同时以汉字大写及阿拉伯数字小写列明,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 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8. 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与评审会的受托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不超过2人,见附件4)、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 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审程序

对于初审分数前5名的报名机构,临时管理人将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文件及评审会上陈述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审会暂定于20251210日下午召开。本次评审会接受北京一中院监督和指导。

(一)评审会的召开方式及时间地点

评审会将现场召开或者以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等在线方式召开,具体召开方式及参会安排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初审分数前5名的报名机构。

(二)评审会流程

评审会的主要流程如下:

1. 第一步:在参会人员的见证下,临时管理人现场拆封报名文件,并由报名机构代表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2. 第二步:报名机构按抽签顺序分别陈述,随后由评审小组提问,报名机构进行回答;

3. 第三步:全部报名机构陈述和问答结束后,报名机构退场。评审小组审议讨论,对各报名机构发表意见并进行评审;

4. 第四步:评审会结束后当日,临时管理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通知全部参加评审会的机构,并向北京一中院汇报。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机构参与评审会的受托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 报名机构驻场负责人应当作为受托人员参与评审会;

3. 本次服务机构的选聘方式将由临时管理人综合考虑各机构的相关资质及业务经验、工作方案、报价方案等因素,择优选取。未被选聘的报名机构,所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六、选定机构并签订协议

在评审会选定评估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就费用承担方、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若因中选机构不遵守报价文件和陈述相关承诺等因素无法协商一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在报告评审小组后与备选机构开展协商工作,若协商一致可选聘备选机构。临时管理人将选聘结果报告北京一中院后根据实际情况与选定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安排选定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七、 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因报名及参与遴选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122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1:报名确认函.docx 下载
附件4:法代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