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4 浏览次数:1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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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

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位债权人:

2025928日,根据债务人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德兴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赣1181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作2025)赣1181破申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现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将有关债权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主体

德兴市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时,对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名称)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现场申报两种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1)邮寄申报方式:债权人根据本通知求准备好申报材料,邮寄至江西省德兴市迎狮路47号,收件人:吴周华,联系方式:13707030614、0793-7516646请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挂号信和到付)。在邮寄单或者邮寄登记信息上注明“债权申报材料”字样,并自行保留邮件寄送底单、邮寄登记信息。债权人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自行承担邮寄费用,不接受以到付方式邮寄的债权申报。邮寄申报的截止收件时间为2025年1115日,申报人应确保于该时间前申报材料能到达。邮寄同时将申报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96971346@QQ.com,特别注意所有资料均扫描至一个PDF文档。

2)现场申报方式:债权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江西省德兴市迎狮路47号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现场申报时间为:20251015日至2025年1115日

3.咨询联系方式

债权人对本次申报事宜有不清楚、不理解的,可与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耐心解答并进行指导。如需联系,请于法定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联系电1370703061413036251644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如代理人为债权人的员工,还应提供债权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代理人为律师,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申报提供材料包括:《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包括不限于: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文件债权关系文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各类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检斤单、验收单、提货单,以及工程类商务中标书、工程预(结)算书等合同履行凭证的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的发生和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有进行中的案件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管理人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注意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8日;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出现会计账面金额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提供会计明细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若后续法院依法正式裁定受理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预重整管理人和债权人对债权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利息或违约金的债权,暂计至2025年928日,预重整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或违约金至破产重整受理之日。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

四、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德兴市畲民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月十四日

 

 

附: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申报文件清单;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

5、孳息债权计算说明

6、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7、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邮寄申报地址:江西省德兴市迎狮路47号江西上饶周华恒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7070306140793-7516646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