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15 公 开 人: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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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各债权人:

长葛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2026)豫108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2026)豫1082破4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长葛市人民法院发布的(2026)豫1082破4号公告,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7月14日前,通过“e破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536131,亦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e破通平台”,输入识别码536131)向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文化路351号,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院内,邮政编码:461500,联系电话:15538250230)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现场申报或邮寄纸质申报材料。请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债权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搜索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名称查看并下载债权申报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时间、会议形式、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在会前另行通知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为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解答各债权人的疑惑,便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特设置四个现场咨询点,具体地址及电话如下:

1.禹州市,地址:禹州市滨河路中段(颍川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值班室),咨询电话:0374-8160776;

2.襄城县,地址:襄城县信访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泰安路与紫云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183米左右),咨询电话:0374-3595319;

3.长葛市,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文化路351号(长葛市社区矫正中心院内),咨询电话:15137477079;

4.许昌市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一峰国际都会一楼(法助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374-2958555。

特此通知。

附件:《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

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9-受偿银行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7-证据目录.doc 下载
附件5.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附件3.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8-关于诉讼费用的承诺函(范本).docx 下载
附件6-债权申报书(范本).doc 下载
附件4-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和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2-授权委托书(范本).doc 下载
0 债权申报指引.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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