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荣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华荣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4 公 开 人:成都华荣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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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饶律师 联系方式: 17780570153 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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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13日决定对成都华荣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荣公司)进行预重整【案号:(2025)川0118破申3号】,并于2025年6月13日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华荣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


成都华荣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成立,王明星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5000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32MA6C559P1R,经营范围为市场经营管理;市场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农副产品初加工、分拣、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的收购、销售、冷链仓储、配送(不含运输);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及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的种植及销售;水产养殖及销售;冷链技术研发;机制冰储藏、销售;冷藏设备租赁、销售;农业物流信息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检验检测;农业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物流设施设备租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礼仪服务;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按核定的项目和时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荣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效期至2026年3月16日。


华荣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股权结构:四川中农亿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90%,曾柯文持股10%。


二、对外投资


华荣公司名下无子公司,无分公司。


第二部分 项目开发情况


一、地块情况


华荣公司开发项目为蓉南现代农产品流通中心,项目于2018年8月28日完成投资备案。


该项目分地块一、地块二修建,地块一【川(2019)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7437号】,地块二【川(2019)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7438号】。地块一总共11栋楼,1、2、3号楼为商业、办公,4、5、6、7、9、10号楼为商业(其中自持商业265套),8号楼为冻库(自持),11号楼为物流配送流通加工(自持);地块二总共4栋楼,1号楼为商业(现已建部分作为售楼部使用),2、3号楼为商业、办公,4号楼为商业。


地块一总平图显示,规划总建筑面积133453.8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3840.03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780.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613.85平方米(不计容)。容积率2.0,总建筑密度48.05%。机动车位760个,均为地下停车位,非机动车位950个,均为地上停车位。


地块二总平图显示,规划总建筑面积99589.94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1949.37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7640.57平方米(不计容)。容积率2.0,总建筑密度49.08%。机动车位590个,均为地下停车位,非机动车位750个,均为地上停车位。


二、土地不动产权证书


地块一2019年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7437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宗地面积46972.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2018年9月25日到2058年9月25日。


地块二2019年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川(2019)新津县不动产权第0007438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宗地面积35992.2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期限:2018年9月25日到2058年9月25日。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块一于2018年10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46972.15平方米。2020年4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133453.88平方米。


地块二于2018年10月1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35992.27平方米。2020年4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99589.94平方米。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块一2020年4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133453.88平方米。地块二2020年4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99589.94平方米。


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地块一4-7号楼及地下室2020年9月1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31480.02平方米。4-7号楼及地下室剩余工程2024年1月18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31480.02平方米。3号楼及地下室2021年11月1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16860.13平方米。9、10号楼2021年8月1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规模18836.25平方米。


2、地块二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销售情况


地块一4、5、6、7号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6、7号楼2020年12月1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规划用途及预售面积:商业(冻品交易区)、商业(农产品检测中心)、商业(烟酒、饮料交易区)7457.12平方米;5号楼2020年12月2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规划用途及预售面积:商业(海产、淡水品交易区)、商业(肉类产品交易区)5173.37平方米。累计已销售并网签备案180套。9、10号楼已达到预售许可证办理条件,但暂未办理。


七、项目修建进度


项目于2020年9月1日开工,2021年9月第一次停工,2023年11月复工,2024年5月再次停工。地块一4、5、6、7、9、10号楼主体封顶,3号楼正负零,12号楼做了基础砖胎模,8、11号楼做了地下室1500多根抗浮锚杆。地块二完成了一号楼(售楼部部分)土建、装饰装修,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基坑降水。2024年1月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了质量评定,评定结论显示无重大质量问题。


续建工期预估:地块一的续建工期约18个月,地块二的续建工期约24个月。


第三部分 项目优势及规划


一、产业定位可行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高效率流通是农业的命脉。农产品流通体系欠发达导致成本居高不下,是制约农产品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本项目选址新津花桥镇,位于成都中心城区与城市近郊结合部,同城市空间结构关系密切。尽管成都的产业功能在不断升级、空间品质日益提升,但承载生活保障基本功能的农批市场始终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将填补成都南部区域农产品市场空白,打造一个集水产、冻品、海鲜、肉类、生鲜、干杂、调味料及粮油等全品类农产品为一体的集采平台,成为一个厂家、商家云集,上中下游产业聚合的现代化流通中心。项目规划八大功能中心,拥有全方位配套、智慧化业态,致力于打造集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农产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安全管理中心、商务办公及配套中心等于一体的农副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一级批发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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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区位优势


成都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居中国中西部前列,体量巨大,是经营者和投资者追捧的物业业态。本项目总占地 124 亩,总建筑面积 23 万 ㎡,通过物业转让平衡成本,通过资产和产业运营取得长线收益的经营策略,覆盖全部投入后有盈余,还通过铺位经营和冷链物流等产业经营取得净利润。 


本项目将以高品质物业承载农产商贸产业上下游,打造全新的城市区域级农产综合功能平台,成为新津形象的新名片、升级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成都规模化的的农产批发市场之一。 


本项目是成都市重点项目,立足于服务成都市南向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打造该区域 500 万人口的“菜篮子”,承担服务市民,保障农产品安全供应,维护城市正常运营,繁荣城乡经济。 


本项目已取得对外贸易备案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备案表,将对接对外交通枢纽和一带一路政策,打造对接产地和终端消费的全新平台,助力农民增收和特色农产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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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华荣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项目剩余未销售资产建成后总价值约16.36亿元(含自持和非自持),不计算自持部分,则合计约77412万元。已建成的4-7、9、10号楼,加上3号楼正负零以下和售楼部,再加上全部124亩土地和管理费、前期投入(报建费、设计、地勘、评估、咨询等等),成本约2.21亿。负债约3.99亿元,其中抵押权本息约1.2亿元,工程款约8900万元。


 注:以上资产、负债情况为华荣公司初步提供的资料,最终以管理人调查核实并报法院、债权人会议核查通过的为准。




 第五部分 招募说明


一、投资人主体不限,投资人可为资金方、商业运营方、项目建设方,可单一报名投资,也可组成联合体投资。


二、投资模式不限,共益债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投资等均可。





第六部分 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支付保证金。

五、联合体参与招募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三家,需书面明确联合体牵头企业,并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企业应符合本招募公告设定的“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联合体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国资企业或列入全国500强企业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七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预重整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二)预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原奥克斯广场A座6楼)(工作日9:00—17:00)

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原奥克斯广场A座6楼)

联系方式:蒋律师,13551377771;饶律师,17780570153

(三)报名材料

1.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简介、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金实力等信息,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的需提交形成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国有企业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7.最新的征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国有企业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8.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3);

9.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4)。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二、尽职调査

意向投资人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即可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预重整管理人审查后,将积极配合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投资方案及投资保证金

(一)提交期限

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后,管理人另行通知递交意向投资方案以及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时间。若意向投资人未在公告载明期限内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和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保证金收款账户:

名称: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10000794933733J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1-5号 

电话:028-85109148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通源街支行

账号:7411210182600095256

银行联行号:302651041128

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华荣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保证金

(二)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意向投资方案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四、保证金的处理、返还及转化

1.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其他违约或侵权行为给预重整管理人或华荣公司造成损失的,预重整管理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

五、优先原则

本项目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在投资方案遴选阶段,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预重整阶段有效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第八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预重整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预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预重整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预重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投资人。

投资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报名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方为有效报名。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华荣公司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预重整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査结果为准。

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咨询意见。

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二、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预重整管理人可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基本情况,最终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且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

意向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金额外,应对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作出预判。

若人民法院未裁定受理华荣公司重整,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所有成本和风险。

预重整管理人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4 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3 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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