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信托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信托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5 公 开 人: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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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信托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75日作出2023)0107破申15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佳宇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3年7月18日作出(2023)川0107破2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与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佳宇公司管理人。后经佳宇公司提出重整申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裁定书,裁定自2023年7月26日起对佳宇集团进行重整。

为顺利、高效推进重整程序,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经请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决定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信托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佳宇公司于1999年12月28日在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住所地为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 239 号康河郦景小区 1 栋 3 单元 2A,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邹霄,营业期限为1999年12月28日至永久,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四川中基盛泓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张霞。根据佳宇集团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佳宇公司存在众多在建项目以及待结算的项目,涉及到众多工程款、材料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需聘请工程造价服务机构协助过控、结算等工作。

    备注:佳宇公司承接项目的情况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二、比选程序

意向机构提出申请

本次比选由意向机构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向管理人发出比选申请文件。

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需注明意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管理人条件审查

 管理人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意向机构参选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次比选参选条件的机构可以作为参选人参加比选。

)组织评选

 管理人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和一家备选机构。

、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信托公司,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信托公司金融许可证》。

(二)参选信托机构无被托管、接管事项,无重大风险隐患。

参选机构与本案债务人、管理人及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咨询的利害关系,无其他依规定应当予以回避的情形。

(四)申请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与破产管理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营业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12 个月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信托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服务范围

(一)信托计划设立与备案服务

1.制定专项信托方案,协助管理人完善重整计划草案中信托相关条款,明确信托财产范围、受益权分层规则(优先/普通受益权)及治理架构。

2.起草信托合同、受益人大会章程、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全套法律文件,确保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要求。

3.完成信托计划设立及监管备案,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备案证明文件。

4.办理信托受益权初始登记,向债权人出具受益权份额确认书,预留未确认债权对应的受益权份额,支持受益权依法拆分转让。

5.完成受益权登记、分配通知等事项办理,尽量采取线上沟通方式,降低债权人沟通成本。

(二)信托财产归集与权属完善服务

1.协助管理人完成信托财产(债权、股权、不动产等)的核实、清点,编制资产明细台账,明确资产权属状态。

2.办理信托财产过户登记,例如包括不动产产权转移、债权交割等,处理股权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属瑕疵问题。

3.规整破产企业与信托底层资产间的关联往来,完成债权债务抵销(如有),确保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及关联方固有财产。

4.建立信托财产独立保管机制,与资管机构协作,确保资产与资金分账管理、单独核算,符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审慎经营要求。

(三)资产处置与价值提升服务

1.组织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分层处置方案,按年度编制处置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资产盘活机构,通过拍卖、协议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处置信托财产。

3.对沉淀现金流进行合规再投资,仅限于安全性高的流动性资产,确保资金保值与可随时支取。

4.配合资产管理机构处理涉诉资产的法律事务,包括证据整理、诉讼代理协助、执行回款归集等,防控处置法律风险。

5.动态跟踪市场变化,调整处置策略,对评估价值超约定金额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履行专项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与决策支持服务

1.按约定频率披露信息:月度资产处置进展报告、季度信托运营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重大事项(如处置方案变更)即时披露。

2.组织受益人大会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提供会议材料、记录表决过程,形成书面决议并送达全体受益人。

3.就信托计划重大事项(如期限延长、受托人更换)向管理人、管理委员会提供专业建议,附具法律依据及案例参考。

4.建立信息查询渠道,通过线上平台或书面方式,为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状况、受益权份额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5.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相关司法机关报备信托运营情况,接受监管与司法监督。

(五)收益分配与税费管理服务

1.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分配方式(现金分配/受益权分配)、分配顺序(优先受益权先于普通受益权)及支付时限。

2.归集信托财产处置收益等现金流,扣除信托费用、税费后,按方案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收益。

3.协助受益人办理收益分配相关税费申报,提供完税凭证及分配明细,确保税费处理合规。

4.对未及时领取的分配资金,建立专户存放机制,定期公示未领取名单,保障受益人财产权益。

5.记录收益分配全过程,形成分配台账,供管理人、管理委员会及债权人查询核验。

(六)信托终止与清算服务

1.信托期限届满或出现终止事由时,成立清算小组,制定清算方案,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对信托财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处置剩余非现金资产,结清应付未付的信托费用及债务。

3.编制清算报告,载明信托财产收支情况、分配结果,向全体受益人公示,在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并妥善处理。

4.办理信托计划注销备案、受益权份额注销等后续事宜。

5.归档信托计划全流程资料(合同、报告、决议、清算文件等),保存期限符合监管规定,供相关方查阅。

(七)合规与风险防控服务

1.建立利益冲突回避机制,不得从事损害受益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无法回避时需充分披露并经管理委员会批准。

2.定期开展风险排查,识别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3.接受管理人、管理委员会及债权人的监督检查,配合提供资产台账、财务报表、决策文件等资料。

4.若出现履职不当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情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配合受托人权责认定。

5.遵守保密义务,对信托财产信息、受益人信息等未公开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五、特别说明

信托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费用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由信托服务合同约定。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若邮寄递交参选文件,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17点前。

(三)比选文件电子版均需提前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参选文件邮件命名方式:“参选机构名称—信托比选申请文件—日期”。

(四)邮箱地址:245284901@qq.com。

(五)联系人:佳宇信托机构比选;电话:13228148336。

(六)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66号2栋6楼(原奥克斯广场A座6层)英特信律师事务所。

、比选

比选时间:202617

比选地点: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

比选方式:书面比选。

注:本次比选程序不收取费用,相应附件请联系管理人领取

 

四川省佳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225 

附件

1.比选须知

2.比选规则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附件

附件2:比选规则.docx 下载
附件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docx 下载
附件1:比选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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