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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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01清组法9

尊敬的债权人:

2025年7月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 清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对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的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01强清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韩冬为负责人。2025年7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清申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名称补正为“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公司”)。清算组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等规定清算组各项职责,为方便债权人及时有效申报债权,明确债权申报的相关权利义务,特就债权申报事宜进行如下通知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信息及申报方式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报债权的要求,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时间

每日债权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债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17时。

(二)债权申报地点

本案债权申报地点为清算组办公室。具体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

天府大道中段53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A座4302室,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丹阳律师:15608210051(微信同号)

 珊律师:17775578176

(三)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债权人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并在约定时间

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债权申报材料,携带相关证据原件到清算组办公室现场申报。

2、邮寄申报。债权人无法进行现场申报的,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按照通知载明的“债权申报地点”邮寄至清算组办公室,债权人邮件信息显示到达时应当联系清算组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材料。

二、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一)债权申报要求及材料获取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申报资料格式详见附件《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材料模板》,所有申报资料均需提交一式二份,每份均应按“债权申报模板”的要求制作《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并注明页数。

申报债权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债权人在申报债权之前应仔细阅读其中内容,并按照其内容要求进行申报。

(二)债权申报材料审核

现场申报的,应提供申报材料以及申报证明材料原件供清算组核实,清算组核对后将向债权人退还原件。邮寄申报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清算组要求及时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清算组核实。未能现场提供,或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的,清算组将不予确认或暂缓确认。

(三)利息申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附利息的债权,利息至多只能计算至清算申请受理之日即2025年74日,申报利息应当注明利息计算相关依据、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未申报视为放弃该主张

三、特别提示

债权人应当及时向清算组如实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未及时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债权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收费参照《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逾期申报债权处理工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收取。

债权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并提供合法真实的证据证明债权事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债权人主张事实,或者无法提供证据原件且清算组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核实的,由债权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隐瞒、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虚假申报债权情节严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的,清算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2025)川01清申5号受理裁定》

附件二《(2025)川01清申5号 补正裁定》

附件三《(2025)强清9号四川科技合作总公司指定清算组决定书》

附件四《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材料模板》

附件五《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附件

附件三:(2025)强清9号四川科技合作总公司指定清算组决定书.pdf 下载
附件二:(2025)川01清申5号 补正裁定.pdf 下载
附件五:《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 .docx 下载
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之八).docx 下载
附件一:(2025)川01清申5号受理裁定.pdf 下载
附件四:《四川国际科技合作总公司清算案债权申报材料模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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