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6-04-16 公 开 人: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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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6日作出(2026)鄂0106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王玲对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伦建筑装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4月15日指定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依法对海伦建筑装饰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清算组依法负责海伦建筑装饰公司债权登记、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海伦建筑装饰公司债权人应自清算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申报时间

接受申报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C座3A层02-06室,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叶律师 18672964269  胡律师 13657247791。

4.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为正式申报。同时需要提供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电子版可提前发送至邮箱:905922003@qq.com,发送邮件时需备注债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申报人应当按《债权申报须知》的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及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清算组核对。

5.海伦建筑装饰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相关信息披露地址为: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6.请债权人加入对应 QQ 群(群号:1091524693),并在群文件中下载《债权申报表》《债权人送达地址/受偿账户确认书》等文件填写后打印。

特此通知

 

武汉市海伦建筑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附件(海伦建筑装饰公司).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海伦建筑装饰公司).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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