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法联系的已知债权人名单及债权申报催告公告

关于无法联系的已知债权人名单及债权申报催告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浏览次数:12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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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伟炬电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景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5日作出了通知书同意河北伟炬电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并决定由河北逸豪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负责处理债务人预重整相关事宜。

2026年2月13日,管理人发布公告,公告载明:河北伟炬公司的债权人应与2026年3月1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西路富恒广场3栋五区804室,联系人:杜慧文,13317305492】申报债权。

各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供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债权申报表、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授权委托材料(如有委托)、债权人信息确认书、诚信申报承诺函、债权计算说明、证明债权事实的所有证据等材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现管理人将无法查询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拒收债权申报材料的已知债权人名单公布如下:

景县鑫信源小额贷款公司、上海捷仕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衡水恒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英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北速安达实业有限公司、衡水捷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达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河北腾盛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已知债权人仍未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为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请上述无法联系的已知债权人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2026年2月5日)对债务人享有债权但仍未申报的未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河北伟炬电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河北逸豪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附:

1.法院通知书

2.债权申报通知书

3.债权申报须知

4.债权人申报材料目录

5.债权申报表

6.授权委托书

7.债权人信息确认书

8.诚信申报承诺书

9.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

附件

公告.pdf 下载
法院通知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申报目录.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债权人信息确认书.doc 下载
诚信申报承诺函.pdf 下载
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docx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法院通知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申报目录.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债权人信息确认书.doc 下载
诚信申报承诺函.pdf 下载
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