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9 公 开 人: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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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25年7月21日裁定受理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丰置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8日裁定本案由昭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昭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8日作出(2025)云06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动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丰置业”或“债务人”)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拟在昭阳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通过市场化机制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经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赖源,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国际北辰”营销中心1幢。公司股东为成都宇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项目情况

宸丰置业主要开发“昭通圣桦锦悦府”一期、二期项目,项目位于昭通市昭阳区,已取得多项合规文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项目占地总计约420亩,用地性质均为城镇二类住宅用地(R2),规划建筑面积总计576,856.65平方米。其中:

一、46#已用作一期建设,一期项目已经交房;

二、47#部分已用于二期建设,其中一批次进行部分开发:其中:

1、已取得施工许可证部分:

(1)1幢一单元(地上26层)主体实施至24层(72.15标高处),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卫生间、厨房混凝土反坎已实施完成;预埋套管已完成(混凝土结构预埋管及底盒已实施),其他未实施。

(2)1幢二单元(地上22层)主体实施至21层(63.15标高处)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卫生间、厨房混凝土反坎已实施完成、预埋套管已完成(混凝土结构预埋管及底盒已实施),其他未实施。

(3)2幢(地上30层)主体结构已实施完成,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砖砌体已实施完成(电梯井风井间内隔墙未实施),出屋面女儿墙抹灰已完成,10层砖砌体预埋管及强弱电开关箱未实施,入户开关箱及弱电箱部位箱及预埋管未实施,其他未实施。

(4)3幢(地上32层)主体结构已实施完成,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砖砌体已实施完成(电梯井风井间内隔墙未实施),出屋面女儿墙抹灰已完成,5层砖砌体预埋管及强弱电开关箱未实施,入户开关箱及弱电箱部位箱及预埋管未实施,其他未实施。

(5)15幢(地上33层)主体结构已实施完成,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出屋面砌体及抹灰已完成、结构主体部分预埋套管已完成(混凝土结构预埋管及底盒已实施),其他未实施。

(6)16幢(地上33层)主体结构已实施完成,地下室底板及顶板施工至后浇带位置断开,出屋面砌体及抹灰已完成、结构主体部分预埋套管已完成(混凝土结构预埋管及底盒已实施),其他未实施。

(7)28幢(地上2层)主体结构已全部完成、二次结构及瓦屋面已完成(其中一层走廊地坪未实施)、室内外抹灰已完成、雨水、空调排水、电力预埋管已完成,其他未实施。

(二)22幢、23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其中

1.22幢(地上30层、住宅117套、面积13542.01平米)主体至3层;

2.23幢(地上30层、住宅119套、面积13754.47平米)已完成基础施工;

(三)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审计结论显示,截至2025年10月30日,宸丰置业资产合计约6.21亿元,负债合计约8.9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19日,宸丰置业债权申报金额约为19.9亿元,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金额为准。

(四)案件进展情况

根据昭阳区人民法院(2025)云0602破1号之二公告,宸丰置业的债权申报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顺利召开,会议经债权人投票通过了《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议事和表决规则》《停止债务人营业的议案》《财产管理方案》和《财产变价方案》四项议案,目前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积极开展破产清算相关工作。

二、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旨在引进具备雄厚资金实力、丰富行业经验及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优质投资人,对宸丰置业进行全面咨询、深度考察。最终投资计划充分尊重投资人的战略布局与投资偏好,投资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参与路径——既可选择通过破产清算实现资产交易,也可通过参与破产重整实现资产价值重塑与可持续运营,并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人民法院裁定为准,力求最大限度保障投资人权益,实现资产高效处置与多方共赢。

(二)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宸丰置业投资人。

(三)本公告所载明的宸丰置业相关情况,可能与客观情况存在偏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应视为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管理人对宸丰置业的投资价值或投资收益不作任何判断或保证。

(四)本公告发布之后,有关债务人的资产、债权债务等相关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确认的最新信息为准。意向投资人不应仅以本公告发布的数据信息及相关情况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依据本公告做出投资决策。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宸丰置业进行尽职调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五)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宸丰置业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三、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考虑到本案案情复杂、影响重大,对意向投资人的资质、能力和经验有较高的要求。为保证招募工作顺利进行,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应无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非自然人意向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应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三)意向投资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在合理期限内能够支付未来可能产生的投资保证金、债权清偿资金等款项,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必要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行业背景,但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应充分证明其具有依法依规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能力;具有房地产开发或相关行业经验、对债务人业务赋能贡献较大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共益债投资等多种形式。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牵头方及其他联合报名方均应符合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条件。牵头方未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核或未经管理人同意单方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核或退出本次招募。

(七)意向投资人应不具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法院要求不适宜参与本次招募的其他情形。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上午10: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经人民法院批准后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国际北辰小区1幢圣桦锦悦府售楼部,联系人:姚律师,联系电话:13888778345

管理人邮箱:yncfzyglr@163.com

2.管理人接收报名材料的时间以电子邮箱中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纸质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期限截止前送达,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材料与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未报名。意向投资人发送的邮件被邮箱系统拦截的,以拦截信息中所确认的收件时间确认是否超过报名期限。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最后一次所提交报名材料为准;但是,意向投资人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基本信息、主营业务、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以及意向投资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信息等)、经营业绩介绍;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个人简历;如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还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4.意向投资人具备参与宸丰置业投资的资金实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实缴证明材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庭内外重整/清算、投资等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或其他说明文件(若无参与案例,则无需提供)。

6.《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2)。

7.《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3)。

8.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合作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表明联合投资的意向及各意向投资人均自愿对本次投资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说明联合体成员间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关系;后续招募工作由牵头方负责与管理人对接、提交报名材料、支付保证金、投资款等。

对于上述第1项《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上述第2项至第9项材料,应逐项加盖公章与骑缝章;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字或按指印。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管理人将于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版)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报名材料不满足本公告载明的要求,管理人将通知意向投资人于3个工作日内补正;意向投资人限期内不予补正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撤销报名。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背景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意向投资人必须予以配合。报名材料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核的,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意向投资人。管理人所作初步审核为形式审核,相关审核结果不作为管理人对于意向投资人资质条件的最终认可,不视为管理人向其发出要约,不视为管理人与其达成投资协议。

(三)缴纳保证金并开展尽职调查

1.通过管理人初步审核的意向投资人应于三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200万元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珠泉支行

账号:2403 0201 0400 0925 8

2.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宸丰置业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配合。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尽职调查费用,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所需提供材料进行解释或说明。

(四)提交意向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于完成尽职调查后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纸质版意向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意向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人是法人的,封面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后密封提交;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封面应予签名捺印后密封提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

2.项目续建与运营计划;

3.职工安置方案等。

意向投资人未缴纳保证金或按规定时间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宸丰置业投资人招募。

(五)投资人遴选评审

根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情况,管理人将采取评审的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的遴选评审规则将根据各意向投资人的报价、履约能力、行业经验以及投资方案等方面综合评定,确定投资人、备选投资人。如报名期限内只有一名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的,管理人根据磋商、谈判结果有权直接确定其为宸丰置业的投资人。

(六)保证金的退还

1.意向投资人在意向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书面明确放弃投资意向的,管理人将于收到书面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于发布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本案正式投资人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协议》,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如在遴选评审过程中放弃竞选资格的,或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拒绝或七个工作日内未按时签订《意向投资协议》、拒绝按照《意向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等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对本公告载明的信息存有疑问的,可在递交意向期限截止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酌情就本公告进行修订、补充;如出现影响宸丰置业的重大事项或昭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公告。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提出任何主张。

(三)本公告的内容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可能无法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瑕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本次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充分评估项目价值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云南宸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表.docx 下载
附件2-意向投资人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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