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02-04 公 开 人: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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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3)智明未来破管字第6号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贸区法院”)于20231214日作出(2023)0193破申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未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119日指定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曹昊辰为负责人。

自贸区法院于202422日发布公告,公告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421日前向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以及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由于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分布全国各地,债权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申报债权(建议采取线上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线下方式:填写债权申报资料(纸质申报表详见附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无国界269楼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邮政编码:610042;联系人:曲星月;联系电话:18782955337,联系人:曹昊辰,联系电话:13709048097,传真:028-86119827

2.线上方式: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点破云网站https://d.qqpai.com/#/c?id=10580

或者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

 

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验证成功后,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债权申报,填写申报身份和申报内容前往申报。按照页面提示填写好债权人或代理人信息、债权信息后,最后上传债权申报资料提交申报。

申报完成后,债权人需关注点破云公众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破产案件办理的相关电子送达和文书公告内容。系统将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债权人申报结果。若债权申报被驳回,债权人可在申报列表或债权详情内查看驳回原因,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

债权人应当如实、全面、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自贸区法院定于2024561430分在自贸区法院第二十五审判法庭通过线上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将由管理人后续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成都智明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四日

 


附件

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1-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下载
2-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新-债权申报公告(线上申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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