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2 公 开 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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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春雷 联系方式: 1391081811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13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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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3年11月13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金属公司”)重整,并于11月15日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迈科金属公司重整工作,实现企业经营价值的最大化,破产管理人拟公开招募和遴选战略投资者。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迈科金属公司概况

迈科金属公司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重要的金属和矿物贸易商,居于行业龙头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迈科金属公司形成了“西安-上海双总部”的管理模式,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新加坡、英国伦敦等地设有20多家经营机构和办事处,形成覆盖世界六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营销网络,与国际知名有色金属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国际金属产品销售及交易服务方面具备较大影响力。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2陕西民营50强企业”中,迈科金属公司名列第一。

二、招募遴选的目的

本次招募战略投资者的目的在于,借助战略投资者在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整合迈科金属公司现有资产和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发挥在区位布局、渠道网络、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优势,释放企业经营价值,保障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招募须知和条件

(一)意向投资者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者同等适用。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者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破产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者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迈科金属公司的具体情况,需向破产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破产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破产管理人申请查询。

(二)招募条件

本次公开招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结合迈科金属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拟报名参与的战略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战略投资者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战略投资者不限行业,应具备与拟投资的迈科金属公司核心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战略投资者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战略投资者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战略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战略投资者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前述条件描述,仅为本次招募的最低限制性条件,并非对符合该等条件的投资人必然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承诺。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破产管理人联系报名,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所有纸质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等。本公告发出前已经自行联系相关机构表达投资意向的意向投资者,也需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报名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2号西安迈科商业中心 40 楼】

联系人:【江律师】

联系电话:【13880209920】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战略投资者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提供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的材料)。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报告。针对前述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者为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者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4)战略投资者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如有)。

5)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

6)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三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者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如为联合投资人的,每一名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

(二)资格审查

破产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破产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自然日的补正期,如意向投资者未按要求补正的,破产管理人有权取消意向投资者报名资格。

(三)报名保证金缴纳

1.报名保证金缴纳金额

意向投资者通过资格审查的,破产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尽调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账号,意向投资者应在缴纳时间截止前缴纳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未在本项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尽调完成后,有投资意向的,向破产管理人发送投资意向函,破产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报名投资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账号,意向投资者应在缴纳时间截止前缴纳人民币【10,000】万元(大写:壹亿元整)。未在本项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资。

2.报名保证金退还

破产管理人将在公布战略投资者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者全额退还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获选的意向投资者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

对于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者,可以根据破产管理人的安排对迈科金属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破产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并协调迈科金属公司积极配合。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者自行承担。破产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五)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者应根据破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金额、偿债方案、资金来源、报价依据、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过渡期安排、其他保障措施等。

(六)确定战略投资者

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竞争性比选,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

(七)签署协议

战略投资者确定后,应按照破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价款。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破产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破产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报名参与迈科金属公司重整投资。

 

附件:1.报名意向书

2.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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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附件3-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条件的承诺函.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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