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债权申报公告

破产清算与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3 公 开 人: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20次
  • 打印

公告

 

2025年8月27日,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辽0202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妇女旅行社有限公司对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2025)辽0202破5-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本道拓嘉律师事务所、大连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已进入债权申报阶段,为履行管理人审慎、勤勉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公告如下:

一、根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的(2025)辽0202破5之一号《公告》,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20层辽宁本道拓嘉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116021

联系人:黄律师 田律师

联系电话:15040599822 15042400359

传真:0411-82312872

请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的财产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三、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管理人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四、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等相关责任人员应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证照、账册、财产及与公司有关的所有资料,并如实回答管理人的询问。怠于履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大连中妇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6、债权申报承诺书.docx 下载
4、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2、(2025)辽0202破5-1号决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5、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3、(2025)辽0202破5之一号公告.pdf 下载
1、(2025)辽0202破申5号裁定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