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报债权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05 公 开 人: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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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


各位债权人:

根据李慧娟的申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9日裁定受理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指定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就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债权申报等情况,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

为保障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管理人现将债权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地点

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5年9月7日18:00时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30— 18:00, 节假日除外。

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地址 河南省巩义市滨河路世博一品城东门临街商业楼三楼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孙律师:13007537028


二、申报债权的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 (2025年6月9日) 对债务人享有 债权的债权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本案利息 (包括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等派生债权)截止日期为 2025年6月8日。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管理人依照《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该委托人破产受理的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破产受理的,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债权具有超过诉讼时效、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情形的,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三、债权申报提交资料明细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如实向管理人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申报债权材料 原件/复印件 备注

1 债权人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 原件 债权人为法人时提供。

3 债权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 债权申报表 原件 《债权申报表》格式由管理人提供。

5 授权委托书 原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指明授权期限及代理权限。


6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文件


复印件 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其所在律师 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7

证明债权事实的

证据材料


复印件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追收债权证明等,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8

债权担保合同

复印件 债权担保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 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9

债权担保文件

复印件 债权担保(抵押、质押) 办理登记手续的,提供担保(抵押、质押) 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10

债权担保人身份

证明文件

复印件 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


债权法律状态

证明文件


复印件 债权法律状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法律文书执行情况说明以及仲裁机构裁决书等,原件核对无误后返还。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下午 15时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中原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郑州市中原区杭州路与中原西路交叉口向北 280 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东配楼 3 楼);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执业证。


河南合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五日


附件

诚信申报承诺书.docx 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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