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3 浏览次数:227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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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各审计机构:

2024731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决定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股份”“公司”、“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并同时指定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期间查明聆达股份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并为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重整预案提供重要依据经报告六安中院后,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程序中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聆达股份的基本情况

聆达股份成立于2005年,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125.SZ,股票简称:聆达股份),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路32B号第9层902、903间,法定代表人为王明圣,注册资本为26,549.9995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具体详见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二、审计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聆达股份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预重整审计基准日以后至重整受理日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审计结论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三)根据预重整(重整)工作的需要及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的要求,对聆达股份及必要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特定公司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四)协助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的资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工作,对聆达股份的资产、负债进行清查;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协助梳理账面未申报债权情况;

(五)核查聆达股份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或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六)预重整和重整期间,针对监管部门对聆达股份的问询、关注等涉及财务事项的部分,为临时管理人(管理人)提供书面意见;

(七)为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所涉相关财务会计问题、税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根据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八)列席、参加预重整及重整的相关会议,接受询问,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沟通解释工作;

(九)根据聆达股份预重整及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十)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审计执业资质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二)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今)具有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审服务的业绩;

(三)近三年内(2021年8月至今)具有为A股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提供专项尽调审计服务的业绩;

(四)聆达股份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和回避情形;

(五)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六)报名机构存在总部及分支机构等多个内部关联关系机构的,仅可明确一家机构报名,不得多个机构同时报名。若出现具有内部关联关系的机构同时报名,则以最早发送电子邮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确认函的一家机构确定报名资格。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8917:00(北京时间)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向临时管理人联系邮箱发送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以密封形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 报名确认函一份;

(2)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3) 报名材料电子版U盘一枚。

2.报名机构可自行选择现场提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交的,应当于报名时间届满前寄出。

3.临时管理人接收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律师,13246761981

联系邮箱:yilinchen@zhonglun.com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号嘉悦新能源办公楼聆达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邮编:23732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封面及落款处应当加盖公章,全部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2.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及名单,项目驻场负责人及核心人员简历、团队中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资格证书

3.报名机构业绩和经验介绍,包括报名机构的竞争优势、近3年内(2021年8月至今)以下业绩、经验介绍及证明材料:上市公司年审业绩、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审计业绩、非上市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案件审计业绩、光伏行业破产案件审计业绩、破产案件管理人业绩(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章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需列示业绩类型、债务人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信息);

4.本项目驻场负责人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需提供业务合同、司法文书、签字报告等客观证明材料);

5.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工作完成时间、工作成果等);

6.报价方案(收费依据、收费方式和收费金额,如果后续涉及预重整及重整企业范围扩大等可能增加工作量的情况是否增加收费金额以及增加方式。其中收费金额精确至万元,应为包含税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的包干价);

7.报名承诺函(见附件2);

8.保密承诺函(见附件3);

9.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

10.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11.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2.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按照评分标准,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计分,报名机构需按照以下评分标准提供参与遴选的资料。评分标准为:

1.机构规模20分:

报名机构有20名注册会计师,得10分基准分。如报名机构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名,排名最高者加10分,次高者8分,按排名高低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分为2分,不再递减。如未进入前50名,则不获得加分。

2.工作经验35分:

A股上市公司重整案/预重整案审计经验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有A股上市公司年审服务经验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有非上市公司重整案/预重整案审计经验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有光伏相关行业公司重整案/预重整案审计经验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具有企业预重整转重整案件审计经验的,加3分。

3.工作方案35分:

1)拟派驻团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拟派驻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核心成员亲自参与公司重整/预重整的审计工作经验不少于3个案例(满分15分)。

2)开展审计工作的整体思路及具体方案(满分15分)。

3)工作计划及承诺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等(满分5分)。

4.报价10分:

报价应当精确至万元,以所有报名机构报价平均价为基准,报价和该平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者得10分,按照差异绝对值由小到大每家评分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分为2分,不再递减(报价为包干费用,即不再支付差旅、餐饮及住宿等费用)。

六、选定机构并签订协议

在选定审计机构后,临时管理人将尽快就费用承担方、工作时间、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质量等具体事项与中选机构协商一致;若因中选机构不遵守报名文件相关承诺等因素无法协商一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在报告六安中院后与备选机构开展协商工作,若协商一致可选聘备选机构。临时管理人将选聘结果报告六安中院,经六安中院同意选聘相关事项后与选定机构签订业务委托合同,并安排选定机构进场开展工作。

七、其他事项

1.审计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其中中选机构在预重整阶段可收取的审计费用不超过审计服务费用总额的20%。若六安中院裁定受理聆达股份重整,该审计服务费用中未支付部分依法在重整程序中进行处理。

2.临时管理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审计机构报价过高,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备选机构成为中选机构。如中选机构不能接受上述条件则取消其中选资格,备选机构自动成为中选机构。如备选机构亦不能接受则自动顺延至评分排名的下一名报名参选机构并依此顺延。

3.报名机构应自行承担因报名及参与遴选产生的相关全部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报名确认函

2.报名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八月三       

 


附件

附件1:报名确认函.docx 下载
附件3: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2: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