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06 公 开 人: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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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冀09破10号

2026年4月14日,本院根据申请人南东京的申请,裁定受理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4日指定河北三和时代(沧州)律师事务所为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河间市盛达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5月31日前,向任丘市东恒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国际A座二区418室;邮政编码:061000;联系人:王国安:19948086088;赵西领:18231712000)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任丘市东恒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任丘市东恒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附件

债权申报说明.doc 下载
附件7:自然人申报债权材料排列顺序说明.docx 下载
附件5: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下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登记表.doc 下载
附件8:企业法人申报债权材料排列顺序说明.docx 下载
附件6:证据目录.doc 下载
附件4: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doc 下载
附件2:虚假申报法律风险告知书&诚信申报承诺书(正反面打印).docx 下载
申报公告.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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